三、为负面报道“正身”
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不论是地方的工作还是媒体的监督,在服务社会及公共利益方面目标是一致的。新闻单位进行“负面报道”是在履行神圣职责,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促进工作,就像啄木鸟一样,是森林不可缺少的“良医”。媒体对负面事实只有如实传播,据实传播,实事求是,为大众描绘真实、全面的社会图景,在宏观上反映社会生活的真实与完整,才能保障受众的知情权,才能取信于民,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资料链接 主动要“负面报道”的仇和
2007年12月28日上午,昆明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在会上宣读了中央以及云南省委的决定:仇和任云南省省委委员、常委,担任昆明市委委员、常委、书记。24日抵达昆明的仇和,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就走访市委各个办公室了解情况。同时召开多个座谈会,请各个新闻单位提供近期报道,特别提出“要负面的报道,看看我们做得不好或者不足,为市委下一步工作改进提供依据。”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各级领导干部又该如何有效面对负面报道呢?
第一,转变思维方式,以正面的方式面对媒体,不应该随意拒绝媒体采访,只有主动向媒体传递正确的信息加以引导,媒体才有可能认为你有诚意解决问题,甚至是可以谅解的,那些传言、谣言甚至谎言才可能得到平息。
第二,借鉴新闻发言人的做法,确定一个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人来接待记者,统一管理和发布重要信息。也就是规定如何与媒体打交道,本单位中哪些人有权利接受媒体的采访,谁能代表本单位对媒体讲话,等等。这样做的目的是,碰到发生重大事件时,统一对媒体的口径,用一个声音讲话,避免在媒体面前一个人一个观点,说法不一,前后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第三,做好应急预案。就是在负面报道出现之前,就准备好应对的措施。就是要有随时可以启动的“解决方案”,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对措施,以降低负面影响的程度,甚至将负面报道转化为有利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