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养父
了。裹着他的襁褓和他穿的内衣说明他的父母很有钱。这么说来,孩子是被人偷走后扔掉的。这至少是警察局长的解释。大家怎么办呢?警察局长把热罗姆报告的全部情况记下来之后,又把孩子的长相和没有标记的襁褓在记录上描述了一番,最后说,如果没有人愿意收养,他只好把孩子送到孤儿院去。还说这个孩子长得真俊,又结实健康,不难养大。他的父母一定会来寻找,照料他的人一定会得到重赏。说到这里,热罗姆走上前去,表示愿意收养,孩子就给了他。刚巧我那时也有一个和你同样大小的孩子,我奶养两个孩子在当时还算不了什么负担。这样,我就成了你的母亲。”
“呀,妈妈!”
“三个月后,我自己的孩子死了,我就更加疼爱你了。我甚至忘记了你不是我的亲生儿子。不幸的是,热罗姆并没有忘记。我们等待了三个年头,但是你父母没有来找你,至少他们没有找到你,热罗姆就有了想把你送到孤儿院去的念头。说到我为什么没有顺从他,这你自己都已经听见了。”
“呀,不去孤儿院!”我抓住她的衣襟直喊,“巴伯兰妈妈,别让我去孤儿院,我求求你。”
“不去,我的孩子,你不会去孤儿院,我有法子。热罗姆不是个坏人,你看吧,他是心境不好,家里又穷,才变成这个样子的。往后,我们干活,你也干活。”
“行,什么都行,就是不要去孤儿院。”
“不去啦,但有一个条件:你得马上去睡觉。他回来时,不能让他看见你还睁着两只大眼睛。”
她亲亲我,帮我翻了个身,让我脸朝墙壁。
我多么想睡啊!可是我过度激动,心里又七上八下,一时平静不下来,我无法入眠。
这么好、这么疼我的巴伯兰妈妈,竟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那么,亲生母亲又该是什么模样呢?她会更好、更温柔吗?喔,不会的!不可能有更好的母亲了。
可是有一点我是懂得的,而且也领会到,那就是,假如我有一个自己的父亲的话,父亲的心肠不会象巴伯兰一样狠毒,父亲决不会举着木棍用冷酷的目光瞧我。
巴伯兰要打发我到孤儿院去,巴伯兰妈妈能阻拦得住吗?
村里有两个小孩,人们称他们为“孤儿院的孩子”。他们的脖子上挂着编有号码的铅牌,衣衫褴褛,龌龊得很,受尽人家的奚落和打骂。别的孩子常常追逐他们,就像人们为了取乐而追赶一条迷路的野狗一样。迷路的野狗是没有任何人保护的。
啊!我不愿做这样的孩子!我不愿在脖子上挂个号码,我不愿让别人追赶我,对着我喊“到孤儿院去!到孤儿院去!”
一想到这里,我浑身战栗,牙齿格格作响。
我怎么也睡不着。
巴伯兰快要回来了。
还算好,他没有回来得象他说的那样快。在他回来之前,我已经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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