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抉隐
寿者四相,即微细之法见,仍属是我,如眼中有一粒砂子,即不名净,并且愈勤精进,愈增诸病,粗分之病为谄曲嫉妒,细分之病为妄起所知,故必断我相我见,使一切寂灭,方入清净觉海,但必求善知识云。此分说众生病根,深入骨髓,非以药治之不可,但多药又成为病矣,后末世只知修而不知修时所得之病,则将求何等人,修何等法,除何等病乎,此普觉问意也。
佛谓当求正知见人,所谓正知见者,在其人之意境而不在外相,伊虽游戏自在,示有诸过,却可方便度众,非具慧眼,不能认识,否则失之交臂矣。见如是人,当不惜身命以供养之,不可因其亲我而喜,疏我而怨也,能如是,则可接近得益,而善知识者,先应离作止任灭四病,以此四法,法而非病,在初不可不用,用之过当,则死执不化,复又转为病矣。末世众生,以憎爱二见未净,我相不除,不能解脱,故当发平等大悲心,愿度尽众生使皆成佛,而我不著度生之念,方不堕邪见矣。佛说至此,一切修法,可称周至。但修此三观之前,以何加行为先,使之圆修乎,此圆觉闻意也。
佛谓此可克期决定以修成之,可自立限期,不必依小乘仪轨,自在修习,切不可执取小法,自得圆过,如所修不成,必因夙障,仍当忏悔,除憎爱嫉诸病,心不放舍,渐次求证。此极言欲求圆证,非痛切不可,此生决可成就,但不可取小乘境界,又不是废戒,至此理事双融,觉行巳圆,无可再说矣,观止矣。然假名不可废也,若无名字,后末世众生将何依据而流布乎?此贤善首问意也。
佛谓此经只与修证人道,为入如来地之决定者,非我佛一人所说,乃百千万亿恒河沙佛同此说也,三世如来,同此守护,同此眼目,惟佛与佛,乃能证知。此法统摄群流,九界众生,无不摄受,功德较量,不可比拟,有人信心不逆,虽在末世,其人福慧,已与佛等,故当守护之,以圆功德。佛说至此,一切魔众,尚发心供养,转入大慈,可以入而不如吉槃荼乎。释义竟。
整理者按:此篇前原有凡例四条,兹附载于下:
一、此经系王骧陆居士第二次在印心精舍主讲,与初次讲法不同,抉取十二分精义而圆合之,故分十二分,最后复有一总抉,务使读者一目了然。凡经内隐义无不指示详尽,故名圆觉经抉隐。
二、读此经者务当注意圆观二字,不为自己情见所囿则可深入矣。
三、读此经前不必先看讲义,可先将经文读过,参自心所解者其义何若,然后再合参之,必于心地法证得不少。
四、本舍同人多半因修心中心法而明心地,由密入禅归证净土,皆我大愚法师慈悲法施之德。饮水思源,敢忘所自。谨将大师所作解脱歌附印于后。凡证圆觉者必大解脱,以圆觉精义尽在歌内,了义者自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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