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第三 宗室
同追封。
蜀王湛,生子博义、奉慈。
陇西恭王博义,武德初,与奉慈例王。高宗时,擢累礼部尚书,特进。骄侈不循法度,伎妾数百,曳罗纨,甘粱肉,放於声乐以自娱。其弟奉慈亦荒纵,皆为帝所鄙。尝曰:“吾仇人有善且用之,况亲戚乎?王等昵小人,专为不轨,先王坟典不闻学,何以为善哉?”各赐市书绢二百疋,以愧切之,然不自克也。薨,赠开府仪同三司、荆州都督。
渤海敬王奉慈,显庆时,为原州都督,薨。
七世孙戡。
戡字定臣,幼孤。年十岁所即好学,大寒,掇薪自炙。夜无然膏,默念所记。年三十,明《六经》,举进士,就礼部试,吏唱名乃入,戡耻之。明日,径返江东,隐阳羡里。阳羡民有斗争不决,不之官而诣戡以辨。凡论著数百篇。常恶元和有元、白诗,多纤艳不逞,而世竞重之。乃集诗人之类夫古者,断为唐诗,以讥正其失云。平卢节度使王彦威表为巡官,府迁,还洛阳,卒。
赞曰:景、元子孙,当草昧之初,乘运而奋,方高祖攘除四方,所以宣力,皆显显为世豪英。至河间之功,江夏之略,可谓宗室标的者也。
始,唐兴,疏属毕王,至太宗,稍稍降封。时天下已定,帝与名臣萧瑀等喟然讲封建事,欲与三代比隆,而魏征、李百药皆谓不然。征意以唐承大乱,民人雕丧,始复生业,遽起而瓜分之,故有五不可之说。百药称帝王自有命,历祚之短长不缘封建。又举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祸,亟於哀、平、桓、灵,而诋曹元首、陆士衡之言以为缪悠。而颜师古独议建诸侯,当少其力,与州县杂治,以相维持。然天子由是罢不复议。
至名儒刘秩目武氏之祸,则建论以为设爵无土,署官不职,非古之道,故权移外家,宗庙绝而更存。存之之理,在取顺而难逆;绝之之原,在单弱而无所惮。至谓郡县可以小宁,不可以久安。大抵与曹、陆相上下。而杜佑、柳宗元深探其本,据古验今,而反复焉。
佑之言曰:“夫为人置君,欲其蕃息则在郡县,然而主胙常促;为君置人,不病其寡则在建国,然而主胙常永。故曰,建国利一宗,列郡利百姓。且立法未有不敝者,圣人在度其患之长短而为之。建国之制,初若磐石,然敝则鼎峙力争,陵迟而后已,故为患也长。列郡之制,始天下一轨,敝则世崩俱溃,然而戡定者易为功,故其为患也短。”又谓:“三王以来,未见郡县之利,非不为也,后世诸儒因泥古强为之说,非也。”
宗元曰:“封建非圣人意,然而历尧、舜、三王莫能去之,非不欲去之,势不可也。秦破六国,列都会,置守宰,据天下之图,摄制四海,此其得也。二世而亡,有由矣。暴威刑,竭人力,天下相合,劫令杀守,圜视而并起,时则有叛民,无叛吏。汉矫秦枉,剖海内,立宗子功臣,数十年间奔命扶伤不给,时则有叛国,无叛郡。唐兴,制州县,而桀黠时起,失不在州而在於兵,时则有叛将,无叛州。”以为“矫而革之,垂二百年,不在诸侯明矣”。又言“汤之兴,诸侯归者三千,资以胜夏;武王之兴,会者八百,资以灭商。徇之为安,故仍以为俗,是汤、武之不得已也。不得已,非公之大也,私其力於己也。秦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云。
观诸儒之言,诚然。然建侯置守,如质文递救,亦不可一概责也。救土崩之难,莫如建诸侯;削尾大之势,莫如置守宰。唐有镇帅,古诸侯比也。故王者视所救为之,勿及於敝则善矣。若乃百药推天命、佑言郡县利百姓而主胙促,乃臆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