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 地理一
并辅岩入焉。汤阴,中。临漳。中。
州一
林州,下。本林虑县,金升为州。元太宗七年,行县事。宪宗二年,复为州。至元二年,复为县,又并辅岩入焉。未几复为州,割辅岩入安阳,仍以州隶彰德路。
大名路上。唐魏州。五代南汉改大名府。金改安武军。元因旧名,为大名府路总管府。户六万八千六百三十九,口一十六万三百六十九。领司一、县五、州三。州领六县。
录事司。
县五
元城,中。倚郭。至元二年,并入大名县,后复置。大名,中。倚郭。太宗六年,立县治。宪宗二年,迁县事于府城内。至元二年,省元城来属,寻析大名、元城为二县。九年,还县治于故所。南乐,中。魏县,中。清河。本恩州地,太宗七年,籍为清河县,隶大名路。
州三
开州,上。唐澶州。宋升开德府。金为开州。元割开封之长垣、曹州之东明来属。领四县:
濮阳,上。倚郭。东明,中。太宗七年,割隶大名路。至元二年来属。长垣,中。初隶大名路,至元二年始隶开州。清丰。中。
滑州,中。唐改灵昌郡。宋改武成军。元仍为滑州。领二县:
白马,上。为州治所。内黄。
浚州,下。唐置黎州,后废。石晋置浚州。宋为通利军,又改平川军。金复为浚州。元初隶真定。至元二年,隶大名。
怀庆路,下。唐怀州,复改河内郡,又仍为怀州。宋升为防御。金改南怀州,又改沁南军。元初复为怀州。太宗四年,行怀孟州事。宪宗六年,世祖在潜邸,以怀孟二州为汤沐邑。七年,改怀孟路总管府。至元元年,以怀孟路隶彰德路。二年,复以怀孟自为一路。延祐六年,以仁宗潜邸改怀庆路。户三万四千九百九十三,口一十七万九百二十六。领司一、县三、州一。州领三县。
录事司。
县三
河内,中。修武,中。武陟。中。
州一
孟州,下。唐置河阳军,又升孟州。宋隶河北道。金大定中,为河水所害,北去故城十五里,筑今城,徙治焉。故城谓之下孟州,新城谓之上孟州。元初治下孟州。宪宗八年,复立上孟州,河阳、济源、王屋、温四县隶焉,设司候司。至元三年,省王屋入济源,并司候司入河阳。领三县:
河阳,下。济源,下。太宗六年,改济源为原州。七年,州废,复为县。至元三年,省王屋县入焉。温县。
卫辉路,下。唐义州,又为卫州,又为汲郡。金改河平军。元中统元年,升卫辉路总管府,设录事司。户二万二千一百一十九,口一十二万七千二百四十七。领司一、县四、州二。
录事司。
县四
汲县,下。倚郭。新乡,中。获嘉,下。胙城。下。旧以胙城为倚郭。宪宗元年,还州治于汲,以胙城为属邑。
州二
辉州,下。唐以共城县置共州。宋隶卫州。金改为河平县,又改苏门县,又升苏门县为辉州,置山阳县属焉。至元三年,省苏门县,废山阳为镇,入本州。
淇州,下。唐、宋、金并为卫县之域,曰鹿台乡。元宪宗五年,以大名、彰德、卫辉籍余之民,立为淇州,因又置县曰临淇,为倚郭。中统元年,隶大名路宣抚司。至元三年,立卫辉路,以州隶之,而临淇县省。
河间路,上。唐瀛州。宋河间府。元至元二年,置河间路总管府。户七万九千二百六十六,口一十六万八千五百三十六。领司一、县六、州六。州领十七县。
录事司。
县六
河间,中。倚郭。肃宁,下。至元二年,废为镇,入河间县,后复旧。齐东,下。宪宗三年,隶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