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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处分告示引公愤
    县长夫人的几句话,让范长宜校长惶惶不可终日,他知道这年头,什么法律都不如现管,官大一级压死人,官就是法,什么这法那法都是屁法。

    范校长召开校委会研究对我的处分。会上成二大不同的处分意见,一部分老师认为打架事件主要由邓春纠集人员先动手殴打廖振山,要处分得处分邓春,对廖振山给予警告处分就行了;而校长范长宜几个领导却坚持对我开除学籍,取消高考资格的处分意见。两种意见难统一。

    如果对我就此罢了,校长范长宜知道在县长那里是绝对过不了关的,最后的结果是校长让位,圈起铺盖走人,他怎么会甘心因此而丢官呢。他孤注一掷,以校办公室的名义张榜贴出了我的处分决定。把处分决定公示在校园公示栏里,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关于我校高三(二班)学生廖振山打人致伤

    的处分决定

    廖振山,男,1982年5月1日出,共青团员,华金县北团乡野猪村人,于2oo1年8月被我校录取为高中部(二)班学生。该生于2oo4年6月14日下午放学后在城郊中桥的北巷路动手把本班同学邓春打伤,现仍在医院住院。

    廖振山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的纪律,严重损害了学校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的影响。事后仍没有认识错误,态度不好。为教育本人和全体师生,吸取沉痛教训,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廖振山开除学籍,取消2oo4年度高考资格,特此决定。

    本决定从2oo4年6月2o日起开始执行。

    华金县第二中学办公室

    2oo4年6月2o日

    此处分决定公布后引起了巨大公愤,引起极大风波,成为全校议论的热点。我的班主任王炳全边看公告边愤愤不平地说:“廖振山的手不是也被邓春带来的人打断了,怎么邓春就不处分了,而且廖振山向来表现很好,是学校的青年志愿者,连高考资格也被取消,这太过分了,这不公道。”

    “是呀,这个处分有失公理!”高三年段的几位老师愤愤不平。

    我的班主任王炳全老师和几位同学买了水果等慰问品专程到我住的房子来看我。我右手绑着固定骨头的挟板,正在简易饭桌边看书。

    同学们一见到我就竖起大拇指:“廖振山,你是真英雄,没人敢惹邓春,就你敢,太了不起了!”

    “振山,好好养伤,眼前你的高考资格是被取消了,但是不能懈气,还是要做好高考复习准备,我会和高三年段几位老师商量替你向上一级反映,争取参加高考。”王炳全老师是个很有正义感的人。

    王炳全老师从我家回校后就起草了一份《关于请求批准华金县第二中学高三学生廖振山参加高考的建议》,高三年级的六位老师在建议书上签了名,由王炳全老师负责面呈县教育局主要领导。

    一个星期后县教育局回复:“维护学校原决定。”

    老师收到回复信后义愤填膺,他们重写上诉信,又上报省教育厅。没几天,省教育厅把王老师他们写的《关于华金县第二中学高三学生廖振山受处分的情况反映》原文直接转到县教育局。这下县教育局领导动怒了,认为越级上诉就是与县教育局领导唱对台戏。

    高考一结束,凡是在《情况反映》里有签名的那六位老师都受到处分,工资降一级,落到乡下的各个偏僻初级中学担任初中教师。

    王老师他们对这样的处分不服,一起到了教育局找局长论理。那个教育局长原来是小学副校长,只有中专学历,叫巫章法。为了升官财,把父母亲从银行贷款出来做水电项目的1oo万元骗出来,用来打点有关领导,据说用了3o多万元买了一块瑞士名牌手表送给县委书记。教育局长、宣传部长、分管副县长等相关领导都打点到位,很快被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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