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校园上岗:留下我们的羞涩与光彩
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就发展了一批贫困同学跟我一起做。在做的过程中我们互相学习和促进,既得到锻炼又获得收益,其乐无穷。”
“你这样是不是要影响学习?”我由衷敬佩这位小伙子,但心头不免有个疑问。
“不影响。因为我用的全是业余时间。”何联初说,“我只是比别人少睡一个小时的午觉,或不去咖啡厅坐几个小时而已。我还没有告诉你何先生,我一直是班里成绩第一名。尽管我手头有很多‘生意’在做,但我从没有因此下降过学习成绩。现在我还有每星期的三份家教和学校勤工俭学办公室给的每月在学校收水电费的打工活哩。”
“收水电费和家教这一类勤工俭学,是不是比起你的其他‘生意’来报酬要少得多?”
“账不能这么算。”何联初对我的这一问题回答得非常肯定,“做任何生意都有风险,而学校安排的勤工俭学岗位是目前最不具风险的,虽然我认为它确实有待改进,但对大多数贫困生来说,这样的无风险岗位也是十分必需的。至于我的情况有些特殊,所以我对自己所选择的勤工俭学也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对待。比如因为我有一套自己的学习经验,加上我注重效果,于是像我外出做家教就与别人不一样。同学们一般都采取每小时15还是20元计算,我不这样。我对受家教的学生家长说,我要按我教的质量来计报酬。如你的小孩是为了保证想参加高考更有把握些,那我就保证使他复习得当,方法更有效;如你的小孩哪门功课差而需要赶上去,那我就保证让他达到预想的效果。衡量的标准自然是小孩和家长嘛,你认为我教得确实达到了目的,那你就给我应得的那份报酬;你如果觉得没有达到目的,那就减少或者一分不给也行。”
“这样做你会不会亏呢?”
“没亏过。因为差不多经我家教的学生最后都达到了满意效果。既然他们达到了满意效果,故而我在收费时通常按质论价。有时一次家教三四个小时,我就要收三四百元。你一定觉得很高吧?可人家愿意给呀!而我自己也认为既然我出卖的是高效益劳动,那就不能按廉价劳力论价。现在社会上许多用工单位对我们贫困大学生外出打工极歧视,完全像是向你施恩似的想给多少报酬就给多少,无任何公平可言。我那样做,从一个意义上讲也是想为我们广大贫困大学生争口气,向那些不公的待遇宣战。”
何联初的一番慷慨激昂,使我对打工的贫困生们有了一种新的认识——他们中间并非尽是些忍辱受屈的弱者,他们也有令人折服的强者。
想到这儿,我忍不住展开何联初同学写给我的信——
上次你来校采访,使我有机会向你吐露一个贫困生为了生存而进行的自我奋斗历程。但是那天采访时间太紧,没有向你透露我在学校里所做的和正准备想做的几件事。
去年元旦前夕,国家教委下文不再允许学校里有私人开设商店。而当时我们学校内有三家这样的商店,便面临要清盘。我得知这消息后,很想把它们接过来。一则考虑我有这方面的经营能力,另一方面我校贫困生很多,他们不少人仍然没有勤工俭学的岗位可做,如果这三家商店由我们贫困生们把它接过来经营,肯定可以解决一批同学的生活困难问题。为此我找到了学校生活管理科科长,后来又找到校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副校长等……由于多种努力,我认为学校的领导几乎是认可了我的想法。正当我写完可行性报告并准备从银行贷出50万元之际(贷款是我托在京一位做生意的朋友帮忙负责办的),学校生活管理科科长突然通知我此事已没戏了,原因是这三家商店的经营权另有人要接管。我区区一个在读学生,自然胳膊扭不过大腿而只好放弃,且当时我正值期末考试。但通过这事我学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经验。
就像我上次已同你谈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