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曾国藩的“清”与“浊”
他一百两程仪。曾国藩准备用这个标准来对待许振。
得意之态尽显。
熊青六家,正饷南漕,共十三年未完。(每年正银五两,四年未完。一年五升米,九年未完。)又一个钱办不出。从去年起,叩托弟数十次……拜托四老爷开恩。……弟昨一概与之办清,共清出油串五十二张,止去钱一十四千二百。
广东禁烟期间,林则徐则轰轰烈烈地展开过打击走私活动,却没有收到实效。后来他曾对友人透露其中的原因说:“粤营以水师为最优,其岁入得至粮饷者百分之一,得至土规者百分之九十九,禁绝烟土,则去其得项百分之九十九,仍欲其出力拒英夷,此事理之所必不得。”
曾国藩每天记日记,除了对每天言行进行检查、反思外,还经常提到自己的经济状况。
贺美恒四十两。
黄宝斋四十两。
从四川回来后,曾国藩的经济状况显然大为改善,这表现在三个方面。
李石梧五十两。
咸丰八年正月十四日,他居乡期间,曾指示弟弟曾国荃,在应酬及救济绅士百姓上,要放手花钱:
傅秋坪十六两。
方仲鸿二十两。
道光二十七年六月,曾国藩以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衔,也就是说,实职是内阁学士,但享受“副部”级别,“跻身卿贰”。
自然,中央不止一个户部。到任何衙门、办任何事都得交费。按时人记载,这些巨大的贿赂多由经手的书吏贪占。但是作为各部长官的尚书侍郎,如果想从中分润,应该是易如反掌。曾国藩身兼五个副部长,仍然清贫如许,这有力地证明了他“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是得到了坚守的。
折弁刘高山归,报销折奉批旨:“着照所请,该部知道。”竟不复部核议,殊属旷典。前雨亭方伯托许缘仲关说部中书吏,余与李相前后军饷三千余万,拟花部费银八万两。今虽得此恩旨,不复部议,而许缘仲所托部吏拟姑听之,不遽翻异前说。但八万已嫌太多,不可再加丝毫。
玉色洋绉夹袄一件。
宝中堂江绸袍褂料两套,朱红川绸、川绸料四匹,隆昌夏布料四卷,湖绉四匹。
袁小城滇缎袍料二件,隆昌夏布八匹。
此后近而乡党,远而县省城,皆靠澄弟一人与人相酬酢,总之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此刻初出茅庐,尤宜慎之又慎。
曾四老爷如此能办事,自然繁忙得很。他这样自述:
回来路上,曾国藩心情仍然大好,一路连作《游桂湖》、《入陕西境六绝句》等诗。回程日日记载:“天气晴和,体亦爽快,间作打油诗几句。”其心情可以想见。回程中所作《柴关岭雪》,内有“挥手舞岩颠,吾生此潇洒”之句。
四川乡试发的这笔财应该说不违反曾氏“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这笔收入虽然用今天的财政标准衡量是灰色的,实际上在当时却是公开的、合法的。虽然成为著名的理学家,虽然终生“与流俗战”,但曾国藩从不以这种半合法化的制度为对手。这是他和海瑞那种清刻到骨的清官的最大区别之处。如果给清官分类的话,曾国藩应该归入“非典型类清官”。一方面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在现存资料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他终生生活俭朴,“夜饭不荤”。晚年位高名重,其鞋袜仍由夫人及儿媳女儿制作。及至身后,他只剩下两万两存银,在晚清时代确实算得上相当清廉。但另一方面,曾国藩的逸事中缺少“囊橐萧然”、“贫不能殓”这样容易涌动人悲情的极端化情节。在中国人眼里,真正的清官,必须“清可见底”,一尘不染,清到成为海瑞式的“自虐狂”或者“受虐狂”。曾国藩远没有清到这个程度。曾国藩终生对官场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