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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神秘家族
    话说早在后金天命六年,明天启元年,也就是公元1621年,那时候正值爱新觉罗·努尔哈赤。这厮英雄了得,耀武扬威,一举攻克了沈阳城。

    城下之日,逮到了好多好多的俘虏,于是大家将俘虏划拉成几个小队,要挑选合适的,拿到自己家里去用。先来挑选俘虏的,是驸马佟养性。一对读书人模样,怀里还抱着个吃奶娃娃的父子,引起了佟养性的注意:喂,你们俩,说你们呢,就是你,叫什么名字?

    谁?我?说我吗?那名读书人上前一步,禀报道:咱叫曹世选,旁边这个抱孩子的,是我的儿子曹振彦。他怀里的吃奶娃娃,是我的小孙子曹玺,才刚刚两岁。我们曹家世代,都是读书的知识分子。

    佟养性一听大喜:知识分子好,老子最喜欢奴役知识分子了,以后你们就是我家的狗奴才了,快点管我叫主子!

    曹世选大怒:休想,我们曹家铮铮铁骨,可折不可弯,从来是不畏强暴的。

    啥玩意儿?佟养性大怒,策马上前,以手中的马鞭指着两岁的曹玺:你再说一句我听听?信不信我把你家孩子,抽成个死孩子?

    曹世选大怒:我们知识分子宁折不弯,不许为难我的孩子,有什么话,好好说,好好说……

    佟养性:少来掰扯,快点管我叫主子,否则你家孩子小命难保!

    曹世选流泪了,说:我们读书人,为生民立命,为天地立心,为了孩子……为了孩子我认了,不就是管你叫一声主子吗,这有何难!主子,喳!

    佟养性大喜:哈哈哈,老子逮到一窝读书识字的知识分子,这下可赚大了。

    就这样,曹世选、曹振彦及刚刚两岁的曹玺,一家人全都成了努尔哈赤的包衣奴才。

    现在说起来“奴才”这个称呼,感觉很没品位,但在当时,奴才却是极高的政治荣誉,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自称奴才的。满清时代,能有资格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的,都是和皇帝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亲近之臣,而汉人大臣是决没有资格这样自称的,只能称臣。

    所以在满清时代,奴才,是比臣更高一个等级的称呼。而曹氏一家三代,因为书香门第,发奋读书,受到了努尔哈赤的尊重。于是这一家人,比汉人大臣的社会地位要高得多,都有资格在清室皇帝面前自称奴才。

    到了明崇祯七年,也就是公元1634年,曹氏一家三口,已经成了多尔衮家的家奴。多尔衮对其极是信任,还专门带了曹振彦出征打仗。不晓得是哪一场战役,多尔衮这厮时运不济,不幸战败,身负重伤,委顿于乱军丛中。这时候曹振彦发挥了读书人的玩命精神,背着多尔衮连滚带爬,竟然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最惨的是逃亡路上,没得水喝,曹振彦弄到了半片叶子的露水,拿来喂半死不活的多尔衮,而他自己渴到发疯,干脆喝马尿活命。

    这段故事,对小曹雪芹影响非浅,于是他义不容辞的,将这段历史写在了自己的代表作中。但因为祖宗喝马尿这事,太过于缺少品位,于是曹雪芹当机立断,将喝马尿的艰苦岁月,硬是安到了贾府的焦大身上:

    尤氏叹道:你难道不知这焦大的?连老爷都不理他,你珍大哥也不理他。因他从小跟着太爷们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得了命,自己挨着饿,却偷了东西来,给主子吃,两日没得水,得了半碗水,给主子喝,他自己喝马溺……(见第七回)

    见曹振彦为了救自己,心甘情愿喝马尿,多尔衮被感动了,说:小曹啊,你很不错,我看好你。喝吧喝吧,多喝点马尿,大补啊……健脾生津,开胃养颜啊。

    逃得性命回来之后,清廷发布通告:

    墨尔根戴青(多尔衮的谦称,意思是超级聪明,超级富有智慧的意思)贝勒多尔衮属下,旗鼓牛录章京曹振彦,因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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