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源起
帝,因而遭到了残酷镇压。公元64年,尼禄皇帝对基督教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迫害,杀死了许多基督徒。到公元3世纪中叶,罗马帝国各地的起义风起云涌,连绵不断。罗马政府对基督徒的迫害愈演愈烈,禁止教徒举行礼拜,没收他们的财产,屠杀传道者。然而政治迫害并未能阻挡基督教的迅速发展。
从公元2世纪后半期起,由于基督教的迅速传播,城乡中等阶层的有产居民(手工业作坊主、商人、富裕农民等)和其他有产者也纷纷入教。这些人在不同程度上因遭受奴隶制危机的损害而感到惶恐无望,而且这时基督教已从公社转向成立教会,整个罗马,约有5%的人口入了教,教会的力量使人们对它产生了精神上的依赖。各地的教会便利了商人、手工业者的营业活动。有产者加入教会,改变了早期基督教的社会成分,从而使基督教的思想和组织也随之改变。他们向教会捐献财物,加上比较有文化教养,因而在教会内影响较大,并逐步取得了领导地位。同时,早期基督教那种平等博爱、同舟共济、敌视富人、反对罗马的精神也渐趋消失,而劝人驯服、爱仇如己、希冀来世的教义,则被提到主要地位,甚至宣扬既要服从善良的主人,也要服从严厉的主人,“把王国给国王,把天国给上帝”等主张。因此,到2世纪下半叶,基督教经过演变,其主导势力已是富有者和奴隶主。
在三世纪时,基督教得到了更迅速的发展。受到震动和打击的奴隶主、大地主、大商人、官僚,甚至皇帝的亲属,也有一些加入了基督教。教会也有所发展,罗马、拜占廷、迦太基、亚历山大里亚等城市,成为其所在地区教会的中心,并渐渐发展成为领导所在地区教会的上级教会。教会的领导权转到了大有产者的手中,基督教从而失去了被压迫者宗教的性质,逐步蜕变为剥削阶级手中的工具。公元392年,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基督教为罗马国教,基督教由原先被压迫民众的宗教,终于完成了与帝国政权的结合,成为统治阶级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