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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冤死聚龙酒店
    不管是在南方还是在北方,恐怕只要一提到保安,一般的人都会皱眉头,因为在大家的生活中,在见之于媒体的报道中,保安员的形象实在不佳:打人骂人,随意搜身,好像坏事都非他们莫属,加上当时有关管理部门未出台一部合适的管理条例,这些大多来自城郊治安员、来自外地的保安员,法制意识淡薄,文化素质偏低,也就形成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违法的基因;他们大都是隶属于地方派出所管辖,一旦发生了事情,往往总有人出面保护他们,这些无疑助长了个别素质低劣的治案员和保安员屡教不改。在南方和北方从事新闻工作的这十年间,耳闻目睹的不说,单我本人亲自采访过,并见之于报端的有30多篇。在我的第一本新书《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中,我曾在专门的章节中记录过有关详尽过程,其中有银河村治安员吃霸王饭打无辜人事件、广州德村治安员铐人恶性事件、治安员深夜破门抓走女发行员、深圳保安员围攻巡警、东莞保安员砍断孕妇四手指、北京某商场保安员打死民工等等,都是在当时引起了极大反响并激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恶性事件。

    1997年至1998年间,由于我连续采访了多起在社会上激起巨大反响的保安员违法乱纪事件,所以,在当时的广州,许多读者只要碰到类似的事件,往往总会找到我,要求我出击采访,将他们的恶行曝光,好让他们及时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惩罚。还有一些新闻同行找上门来。有时,在一个月时间内,我会接到省内外的各类保安违法违纪的投诉线索多达50多条。有一段时间,我都几乎成为专门披露保安员劣迹的新闻记者。

    1998年9月21日,我和《新闻人物报》及《广州电视台》等媒体的同行,前往白云区棠溪治保会采访治安员持枪抓人打人,非法关押并长时间毒打几名无辜外来工的恶性事件时,我们不但在治保会吃了“闭门羹”,还在众目睽睽之下,遭遇到管辖地新市派出所值班民警冷言恶语的“礼遇”,我们在接待厅里被一民警当着十几名办事群众的面轰出门外。第二天,《南方都市报》在头版以《民工无辜被打 记者采访被逐》为题披露了此事,广州的几家媒体同时也对此作了报道。但是事后,有关部门一直对此不加理睬。据说,治保会的那些人不屑一顾地说:《南方都市报》只不过是家小报,就是上了中央电视台,上了焦点访谈又能把我们这些人怎么样?其狂妄和无知也就可见一斑了。如果背后没有人为他们撑腰,小小的治安员真的敢如此嚣张吗?

    1998年12月13日,我和南方日报记者项仙君一起,又采访了发生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黄石旧货市场内因档口间的生意竞争,保安队长率众群殴无辜外来工的恶性事件。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此处的商品实际上大部分是从日本走私到香港再偷运到内地的,进货渠道十分神秘,经营证件不全。第二天,《南方都市报》和《南方日报》以《保安队长率众打人》为题,在显著位置披露了此事。可就在这个月底,我们再次回访该市场,发现它依然未作整改还引出了这个旧货市场里头的有走私的嫌疑。12月14日,我们又以《黄石旧货市场我行我素大卖走私电器不惧曝光》为题对此再次进行了曝光。后来,这家市场终于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查处。这家市场公然违法,根本不怕媒体监督,他们所招聘的保安自然也就不可一世,“鸡犬升天”了。

    保安员违法乱纪时常发生,但这并不是偶然的,除了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管理不力,执法不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全国目前还没有一条统一的有关管理和处罚保安的条例和法规。

    2003年10月,就全国各地频繁出现众多保安员和治安员违法乱纪情况,我特意采访了中国保安协会的有关人士。对方指出:只有合法的保安才能配合公安机关行使执法权。合法的保安是指经当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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