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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青年作家(1)
    我是在开始写作以后才阅读《人民文学》《文艺报》并且开始关注我们的所谓文坛风云的。此前,我的印象是大多数时文不好看,一个毛头小伙子,一拿起笔来就有一种全盖帽儿的雄心或者野心,这虽然幼稚,却不足为奇:如果我认为我写的是现有文坛的成果的延伸,也许我最好是不写,继续积极地当我的团干部,前途可能要更无量得多。

    一九五四年文艺报上开始批判“一本书主义”,我完全读不明白,作家的任务除了一本书又一本书以外,难道还有什么别的东西更重要更神圣不成?一本书主义不好,两本书、三本书还是零本书、没有书就更好吗?

    在对于丁玲的种种批评之中,没有比批“一本书主义”更荒唐,更不得人心的了。我这个当时的局外人认为。

    出现了对于路翎的《洼地上的战役》的批评,批得崇高辉煌。我记得是宋之的同志写了这样的高屋建瓴的文字。而我最初读这篇小说时,感觉写得委婉深情,是那些年我读过的本国小说中比较动人的一篇,高于许多其他篇的一篇。例如报纸上登过一位著名老作家的作品,描写一个农村青年去结婚,一路上急人所急,难人所难,又是救病人,又是堵口子,又是排解交通事故……把新娘和亲友急坏了,最后在迟到多时、衣无完布的情况下举行了婚礼。这样的小说意思虽好,实在难于恭维。这个作品,倒是报上加了编者按大力提倡的。

    而1955年开始的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更使我一头雾水。毛主席的按语是写得真棒,针针见血,字字轰鸣,不但振聋发聩,而且天翻地覆——也就头晕目眩了。这个事件引发了各机关的肃反运动,我们一个小单位,把炊事员揪出来了,他说了一点关于宋庆龄的话。有几天不让他做饭而是让他扫地。河北高中一位老相识,也是地下外围组织的成员,更是被揪斗了个不亦乐乎。我暗暗吃惊,觉得可忧可怖。我觉得做得有点过头了,但总归是英明伟大之举。我要从中好好学习提高。

    而1954年我发表的《小豆儿》是非常革命的,是肃反题材(发表后我才明白我是沾了肃反题材的光)。在写完《青春万岁》初稿后,我开始写一点短东西。写完不贴邮票就把稿子寄到《人民文学》杂志。那时候规定,稿件邮递是免收邮费的。稿子上我在结尾处有大段抒情,安东诺夫的路子。我自以为小说的重点不在检举坏人,而在于突出新中国的青少年,面临着怎样的光明与黑暗的对比与急剧转变。我听说过一个因小儿麻痹症后遗而跛了腿的小孩的故事,她常常挨母亲的打,但是解放以后同样挨打时候她哭叫道:“毛主席不许打人!”这位残疾女孩信赖着呼唤着共产党,毛主席!她的故事令我涕泪横流。

    我的《小豆儿》的抒情尾巴被《人民文学》杂志(当时是全国最有权威和地位的所谓“皇家”刊物)副主编葛洛全部删除。我很心疼,便写了信去抗议。葛主编接见了我,指出那一段我写得芜杂和俗气。这是我的“酸的馒头——sentimental”(感伤)主义的首次受挫。

    我的原是一篇散文,寄给《新观察》,编辑的退稿信说,我写得很有感情,但是太散漫了。接到退稿,我用二十分钟时间编了一个故事,把同样的内容串了起来,寄出去,立即在《文艺学习》发出并受到夸奖。我一直不好意思编故事,用编故事的方法写小说我总觉得近于以雕虫小技骗人。我后来终于承认,写小说离不开编故事。

    唉,写小说不可太俗气,太俗了像卖狗肉包子。也不可太清高自恋:太自命清高了,你根本就不该涉足小说,这是一种自古以来就流行于酒肆茶馆,为引车卖浆贩夫走卒之流所喜爱的,有大说宏文的文体。

    此前,经过千辛万苦,最后几周我和生了一场大病一样,头晕脑胀,眼冒金星,寝食难安,四肢丧力,全无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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