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山居(1961—1962 二十六到二十七岁)
然。原来助理薪水三月一发,又不准兼差,寅支卯粮,也得支得到粮才成,可是从何支起?何况我在夏天又考上研究所,按任用助理的规定,助理是专任,研究生不能做,所以专任助理的上千元薪水没有了,只能拿研究生的研究费四百元,四百元对我,显然无法做研究。当时姚从吾老师打算由杨培桂接替我的助理职,由杨培桂把台北商职的教员职务让给我,算做私下交换。可是北商那边一个萝卜一个坑,有坑要填校长自己人,不同意杨走李来,所以最后也泡汤了(施珂离台前,想把成功中学的教员职务让给我,也被校长拒绝,理由同上)。当时我所以考研究所,自信考取后虽然丢了专任助理职务,但因为研究生可兼助教,所以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不料考取后,沈刚伯为了抵制我,突然废除了研究生兼助教的规定,硬定另聘助教,所聘者王德毅等人,却都是考不取研究所的。这种措施,当然使我不服气。后来我弃研究所不念了,沈刚伯见我走了,又恢复研究生可兼助教了。
1961年12月13日,我有长信给姚从吾老师,其中说:长期会的本意在安定学人生活,在长期经援的安抚下,我这个邪学人”也分到一千元(配济、房子、图书费、车马费兼而有之)。这个数目,仅够维持一个学生的最低的生活,而不是一个“学人”的最低生活。
一个学人的最低生活标准是一间安静的小房(不是十人一间的宿舍),深夜可看书(不是在宿舍偷点蜡烛),每月可以买几百元的书,看两场电影,吃一次老爷饭店(虽然我从来没去过)。……我对生活标准看法是,一个敏感的青年人,他的精神已经痛苦大多,我们没有理由再要求他在肉体上、生活上,再吃更多的苦;没有理由说他租一间小房,逃开城市和俗人的喧嚣,每月花光一万个一毛钱是奢侈!
五年的宿舍生活,一年的军中生活,使我深深感觉到:群众是独立思考与做学问的敌人。……没有人相信我穿的衣服没有一件不是老子的余荫,没有人相信我要筹还大学时代的零星旧债,没有人知道我为买书而存下半年吃早饭的钱。
我想起《车轩笔录》中的那个故事。范仲淹奇怪那个孙秀才为什么年轻有为却“汲汲于道路”,当他知道孙秀才志在“日得百钱,则甘旨足矣”的时候,他决定做此人“日可得三千”,为了使其人能“安于为学”。十五年后听到孙秀才变成一代大儒孙明复了,他忍不住感慨说:“贫之为累大矣,倘索米至老,则才如明复,犹将汩没而不见也!”
也许我真该后悔我念这个研究所,每月四百元公费。能专心研究什么?如果为生活不得已去“汲汲于道路”,把青春的兴趣浪费在穿衣吃饭上,那倒不如干脆去近史所或“国史馆”来得好!(我不觉得我不够资格,至少“成绩单”不如我的同班同学都在那里受着“高酬”。)因为那些地方至少把我的学力、兴趣与谋生打成一片,学问即在饭碗中,饭碗即在学问中,不必靠偷改作文或乱写稿子来赚外快。
我并不是计划告别学问,可是我知道学问对于我,目前简直是一件奢侈品,做学问需要大量的安定与气质,至少对我这种“内多欲而外好学问”的人是如此。顾翊群是安定的代表,萧启庆是气质的化身,而我却什么也不是。基于这种自觉,我觉得我不能再恋栈了,我觉得我不配做您的助手,您的研究室里也不该收容这么一个文化浪人。……
姚从吾老师收信后,不但写信给我,“提出一千元,送供需用”,并且一天写了三封信给萧启庆,其中说:李敖怕是很苦了。……他昨天又写一长信给我,很引起我的同情。但我已把款备好了,预备今天(礼拜六有课)给他,他又没有来,只有请您多跑一趟了。我很抱歉的是:1.兼任助理遭到意外的挫折。2.北商分校教书,也须等明年一月内或二月初方可确定。3.李兄个性强,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