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陆根纪(1)
的也比玩真的好得多,此中至理,惜多情如二姊四姊乃至妈妈者不知也!
前面夹叙夹议二姊的回忆,大都是写吾家旧事-一般的旧事,二姊还有专写我个人的部分,自然更值得叙议,以为光宠。其中最惊心动魄的是我小时候,不但有同女佣人一起偷窃的共犯记录,并且还有同爸妈二姊大妹一同被抓到日本宪兵队的被捕记录。看二姊回忆:
一九口一年爸爸开始任太原禁烟局局长。正式任命前有一天晚上,我已躺在床上准备睡觉,妈妈坐在火炉边烤火,爸爸在地上踱来踱去地对妈妈提起要去山西的事,还提到北京总局局长是刘六爷。一边说一边指指我,暗示妈妈别让我知道。我不懂为何如此神秘。真正防范的也绝对不是我,只是怕我泄漏出去。我装睡着了,但事后也确实没敢说出去,直到爸爸去上任。正因为爸爸的神秘引起我的好奇,这件事我倒记住了。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下的禁烟局据说和贩卖毒品有勾结,又听说爸爸实际上是为国民党从事地下抗日工作。我不确切,也谈不出所以然来,只能单纯回忆我所记得和理解的事实。十分肯定一件事:抗战胜利后,有一天爸爸妈妈在古书里寻找一张证明,说是有关爸爸参加地下工作的证明。
古书是用大小不等的木盒装着,十分整齐地排列放在内务部街甲四十四号当中正房的走廊里,木盒外面有各个朝代的名字。其中的书是用古书的线装方法装订,纸张是双页叠起来的,证明就放在某双页的夹层里,要对着光线逐页寻找,我也参加寻找,因而印象很深。
二姊所指的大小木盒装着的古书,就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百衲本二十四史》,当时我也参加寻找过。最后找出来的是大约(一厘米见方的一块丝布,上面用毛笔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大意是证明李季恒(玑衡)同志的抗日地下上作身份,下面由东北义勇军领袖马占山将军签发。多年以后在台湾,在爸爸死后,垂老的前兴安省政府主席吴焕章留下这样的文件给我:
吴主席焕章致中央调统局郭副局长紫峻原函径启者:查李季恒同志,字玑衡,于九一八事变后,即与焕章商定潜入哈尔滨策动抗敌工作,组织黑龙江省青年抗敌会,并利用吉大同学数十人,散在各地中学,做抗敌王作。
二十五年春,敌人对东北知识阶级大事残杀,李同志逃来北平,初在中山中学教书,继去南京,由焕章与吉林省党委刘守光(刘党委曾在哈与李同志共同工作)同忐商定,仍请车同忐在平负责工作。七七事变后,又商得焕章等同意,由李同志参加敌伪组织内,做掩护与策动各工作,继由东北四省抗敌协会付以委员名义,负责平津区抗敌工作,招致东北青年至后方求学,并掩护敌后工作人员活动,与后方工作人员在平眷属赡护等。李同志初在伪组织内充任法部科员,后以下津工作被敌人严密监视,而后方之经济上补给又时感不足,李同志遂转任太原禁烟分局长,局面即较扩大,抗敌工作自易进行,被掩护之同志亦较多(河北省工作人员尹金寿、王敬之、王馨阁等数部工作人员,均在掩护之列)。当时李同志一面完成焕章付与之工作,一面利用职务上之便利,做禁烟禁毒之宣传工作。后敌人侦知李同志行为可疑,遂假贪污为名,举行二百余人之大检举,幸李同志事前有所闻,将抗敌工作痕迹完全毁灭,使敌人无由发现。至所诬之贪污,虽经敌人半载之详密调查,与酷烈刑讯,竟未发现丝毫污浊之处,即当时伪华北组织亦认李同志为洁白。故此冤狱,虽经半载之久,而对伪太原禁烟分局长之职,终未派人。李同志出狱后,认为太原抗敌、工作不能进行,遂托病辞职,辗转传递消息,拟去后方服务,焕章以抗战日亟,勉使仍在华北相机做抗敌工作,李同志遂闲居北平(二年),但仍继续推动抗敌工作,直至敌人投降时为止。焕章除将李同志十数年来抗敌工作,逐项详报中央外,相应将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