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双桅船上的故事
安全。不仅是因为各种设备落后,抵御风浪的能力差,还因为海盗猖獗。因此,如果什么人能够在海上救下一条遇难的船,救助者就可以依法得到船上的一部分货物,作为奖励。奖励的比例一般相当大。应该说,这也是公平的。因为不仅救难者往往要冒很大的危险,而且对于货主来说,如果没有救难者,他就可能损失全部货物,甚至连自己的命都一起送掉。
所以,在事情基本平定的时候,吉尼中尉已经打开了小算盘。这艘船是否载有多少值钱的货物,他还不清楚。可是,这是一条奴隶船,船上有黑奴,这是明摆着的事实。在奴隶制中,奴隶是主人的一份财产,在船上也是作为“随船货物”论处的。因此,假设船上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这几十名黑奴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所以,吉尼中尉立即当机立断,把他好不容易撞上的这笔财富,迅速带离纽约。
为什么呢?这就是我前面提到过的当时的美国现状:在奴隶制问题上,南方完全是站在反面的,而北方有关彻底废奴立法的进展也不尽相同。此刻,纽约已是一个自由州,而同为北方的康乃迪克州,在北方属于废奴过程比较缓慢的。它是在“阿姆斯达”事件发生的九年之后,才立法彻底废奴的。所以,如果吉尼中尉和他的海防队想要得到的货物奖励中,也包括黑奴的话,他必须速速带着他们的“战利品”,离开自由的纽约。
美国在这个时候,奴隶制问题所造成的分裂与矛盾,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关口。因为,正如我前面向你谈到的,以极端南方为代表的坚持奴隶制的一方,已经一改在美国独立前后所表达的愿意顺应立国精神,逐步废奴的主张,转而坚决主张蓄奴。
南方也知道,转这么大的弯子,彻底与大家当初讲好的联盟基础背道而驰,是必须对美国这个“联盟”有所交代的。于是,就出现了所谓“后奴隶主义”的理论。
“后奴隶主义”说穿了其实很简单。就是它不再承认奴隶制与“自由平等”的立国精神相违背,也就不再需要承诺废奴。那么,从道理上怎么“顺”过来呢?他们采用的方式,就是把奴隶制彻底地与种族属性相联系。记得我以前告诉过你,北美的蓄奴历史上,有过大量的白人奴隶。然而现在,后奴隶主义者一口咬定奴隶就必须是黑人。
他们的依据就是“种族差异”。他们把黑人定位在半人半兽的位置上。他们宣称,黑人的种族禀性就是与白人不同的。他们天生野蛮,倾向于暴力,无法教化。因此,把他们留在奴隶的社会层次上是合适的,他们不适合享有自由。否则将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就象把野兽从笼子里放出来的道理是一样的。因此,他们辩称,奴隶制与美国自由平等的立国精神并不违背,因为,只有真正的人才能够享有自由平等,黑人并不在此范围之内。
现在看来,这和法西斯的理论差不多,几乎不值一驳。然而,在一百五十年前,这样的“理论”可以“振振有辞”地提出来,就是因为当时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大多数人对于种族差异的认知,都还有着极大的局限性。多元文化的概念还根本没有产生。“南蛮北夷”,“吃人生番”的讲法,在到处都很流行。你一定还记得我讲过的康有为遇到黑人的反应吧?对于种族差异的偏激反应,那个时候在多数地区都出现过,只是冲突的机会大小,程度的深浅不同而已。
问题是,美国南方提出这些论点的人,并不一定都是认知问题。相信有一些人仅仅是利用了当时大多数人程度不同的认知局限。而在那个时候,这种认知局限确实是普遍存在的的。比如,当时在美国,即使是在强烈反对奴隶制的北方,依然有大量的人认为,应该解放奴隶,这是毫无疑问的。可是,解放以后的黑人,则必须另外为他们找一个居住的地方,让他们自己生活。因为,许多人依然无法想象,如何与一群尚未“开化”的“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