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徒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董仲舒说:“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改制这实。” (《楚庄王》)
改制并没有改变基本原则,董仲舒称之为“道”。他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
王者受命于天的学说并不是新学说。《书经》中已有此说,孟子则把它说得更清楚。但是董仲舒把它纳入他的总体的天人哲学中,使之更加明确了。
在封建时代。君主都是从祖先继承权威。即使是秦始皇帝也不例外,创建汉朝的刘邦则不然,他出身平民。却胜利地取得天下,这需要某种理论根据。董仲舒就提供了这种根据。
他的王者受命于天的学说,既为行使皇权提供根据,又对行使皇权有所限制。皇帝必须注视天的喜怒表现,依照它来行事。汉朝的皇帝,以及以后各朝皇帝也或多或少地是一样,就是用这一点检验他自己和他的政策,一旦出现灾异使之不安的时候,就试图改正。
董仲舒的三统说也对每个朝代的统治有所限制。一个皇家,无论多么好,其统治时间是有限的。终点一到,它就得让位给新朝,新朝的创建者又是受新命于天的。儒家就是用这样的一些措施,试图对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力加以约束。
照董仲舒说,直接继承周朝的既不是秦朝,也不是汉朝。他断言,实际上是孔子受天命继周而正黑统。孔子不是实际的王,却是合法的王。
这是一个奇怪的学说,但是董仲舒及其学派竟然坚持它,相信它。《春秋》本是孔子故乡鲁国的编年史,却被他们(不正确地)认为是孔子的重要政治著作。他们说孔子在《春秋》中行使新王的权力。孔子正黑统,按照黑统进行了一切改制。董仲舒以解释《春秋》而著名,能够引用《春秋》来证实他的哲学的各方面。实际上,他不过是引《春秋》以为他的权威的主要来源。他的著作题为《春秋繁露》,原因就在此。
董仲舒分春秋时代(公元前722一前481年)为三世:孔子所见世,所闻世,所传闻世。据董仲舒说,孔子作《春秋》时,用不同的词语记载这三世发生的事件。通过这些不同的“书法”就可以发现《春秋》的“微言大义”。
以前有三部重要的解释《春秋》的书。即“三传”,从汉朝起这三传本身也成了经典。它们是《左传》(可能本来不是整个地为解释《春秋》而作,到后来才归附上去),《公羊传》,《谷梁传》。三传都是以据说是作者的姓氏命名。其中以《公羊传》的解释,特别与董仲舒的学说相合。在《公羊传》中有相同的三世说。东汉后期,何休(129 一182)为《公羊传》作解诂,进一步对这个学说进行了加工。
照何休的说法,《春秋》所记的过程,是孔子在理想上变“衰乱世”为“升平世”。再变为“太平世”的过程。何休以“所传闻世”与“衰乱世”相配合,这是第一阶段。在此阶段,孔子集中他的全部注意于自己的鲁国,以鲁为改制中心。何休以“所闻世” 与“升平世”相配合,这是第二阶段。在此阶段,孔子已经治好了本国,进而将安定和秩序传到“中国”境内的其他华夏国家。最后,第三阶段,何休以“所见世”与“太平世”相配合。在此阶段,孔子不仅将安定和秩序传到诸夏之国。而且开化了周围的夷狄之国。在此阶段。何休说:“天下远近大小若一”(《公羊传》隐公元年注)。当然,何休的意思不是说,这些事孔子都实际完成了。他的意思是说,如果孔子当真有了权力、权威,他就会完成这些事。可是。即使如此,这个学说也仍然是荒诞的,因为孔子只活在《春秋》三世的后期,怎么可能做前期的事呢?
何休阐明的道路,是孔子从本国做起。进而治平天下。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