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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出现一道血红的口子。

    但确实是漂亮的。

    玉米姿态昂扬,颜色碧绿如洗,随着一日日的长高,活像是戍边的将士让人移不开眼睛。

    蒙恬甚至因手下士兵的站姿不如玉米挺拔,而将士兵收拾了好几次。一直到士兵背对着站在玉米前面,脊背挺拔如两根青松,这才满意。

    不久,玉米枝头长出柱头,开出不起眼的橙红小花,玉米杆上也冒出一到两个鼓包。

    知情者的视线落在了鼓包上,不知情者也将视线落在了鼓包上。只是前者已经从鼓包的形状上猜出了那是玉米的种子,也是珍贵的粮食;而后者则还在满心期待着,两个鼓包能开出让人一见倾心的花朵。

    然后,到了收获的季节。

    收获前夕,林阡没忍住,从玉米杆上掰下来了两个还没成熟的玉米。

    她自己和林陌分食了一个丢进锅里煮熟的玉米,剩下那个玉米一半丢进水里煮,一半丢进灶里面烤,熟了之后直接送到了主殿,放到了嬴政面前。

    她尴尬地笑了下:“妾身尝了尝,味道相当不错。”

    嬴政扯了扯嘴角,有些拿林阡没辙。

    她要再和之前一般遮遮掩掩,嬴政许是还能找机会“教训”她一下,但林阡偏这么坦坦荡荡地“贿赂”他,嬴政总不能让她滚。

    何况,这玉米闻起来还挺香的。

    嬴政没忍住,拿起煮熟的玉米掰了几粒下来丢进了嘴里。

    甜糯可口,比大部分粮食都好吃。

    【直接上嘴啃才是正确的食用方法啦!】

    嬴政看了林阡一眼。

    林阡挑眉,乖乖闭嘴。

    ……

    在尝过嫩玉米后不到一周时间,玉米就老了,再等几天,玉米便彻底成熟可以收获了。

    林阡乘上马车前往郊外,发现帮忙收获的士兵们都像是疯了的二哈一样,一边惊喜大叫,一边不知停歇地在地里钻来钻去,连玉米叶片在他们脸上留下了一道道红色的勋章都没感觉。

    十亩地百来个人忙活,也就两个时辰左右就将所有玉米收完了。

    上午收玉米,下午直接脱粒。

    没有机器,太仓就找木匠按照林阡花出来的解放鞋样子做出了许多带齿痕的木板,用绳子绑在刚做好的条凳凳子腿上,也就一个多时辰而已,所有玉米棒子就变成了玉米粒。

    若是天公作美,连续晒个两三天的大太阳,这些玉米就能入仓保存了。

    太仓登记完玉米重量,在心里估算了下脱水后还剩多少,突然大叫一声:“额滴娘诶,这粮食竟然达到了亩产八百多斤!”

    林阡刷一下看向太仓。

    太仓一愣,反应过来后嘿嘿一笑。

    林阡哼了一声,没有计较:“这些玉米杆别扔了,还嫩着的可以掰下来当甘蔗吃,有甜味儿;打碎后也能喂家禽牲畜,是很好的饲料;太老的晒一晒,也是上好的柴火。”

    一把胡子的太仓高兴地原地蹦了起来!

    -

    与秦国一片丰收景象不同,随着时间进入盛夏,白天温度越来越高,天空却一直不曾降雨,赵国上下很快就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焦灼的空气席卷了整个国度,带来了死亡的气息。

    老百姓看着枯黄的田地面露绝望,有存粮的官员、贵族们却也同样焦灼难安。

    老百姓活不下去了,可是要闹的。

    哪怕不愿意,赵王也不得不拿出一部分存粮,也逼着贵族们拿出了许多存粮。

    但,杯水车薪。

    干旱与饥荒还不是全部,最可怕的是,秦赵边境很快传来消息——

    秦国虽然如往年一样,在秋收前调回了大部分士兵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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