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那是在墨尔本留学的第二年,我在路上捡了个男人。</p>
准确地说,是被迫「捡」的。</p>
黑暗中,我看不清他受了什么伤,只能感觉到冷硬的枪筒顶在我的腰间。</p>
闪电劈过天空,在他眼中印下更加锐利的冷光。</p>
「Shut up and take me to a safe place, now!」(别说话,带我去安全的地方)</p>
我定定地看着他,没有动作。</p>
他不知道,在这样的暴雨天出来,我本来就是求死的。</p>
但我还是带他回了我的住处。</p>
并不是腰间的枪吓住了我,而是在闪电闪过时,一瞬间照亮的,对方的脸。</p>
真是绝无仅有的异国尤物。</p>
这是我唯一的想法。</p>
东游西逛这么久,顶级的帅哥我也是见过的。</p>
可像他这样极其富有攻击性的野性感,我却是第一次见。</p>
越危险,也越迷人。</p>
反正都要死了,上天送给我的美色,我为什么不能享受?</p>
他很警觉,我拿绷带给他包扎时,能感受到他下面紧绷的肌肉,像一只敏捷的豹,随时准备暴起伤人。</p>
麦色的腹肌,块块分明。</p>
我把手贴上去时,他几乎是一瞬间就睁开了眼。</p>
像狼群中的头狼,发出凶光。</p>
只是他还需要我的帮助,所以暂时原谅了我的冒犯行为。</p>
「包扎好了……」</p>
说了一半,我才想到他听不懂中文。</p>
我的口语很差,磕磕巴巴蹦了几个词后,他终于忍无可忍地开口:</p>
「说中文。」</p>
他竟然也听得懂中文?</p>
来不及琢磨那么多,我继续说道:</p>
「包扎好了,但是伤药不够下次换药的,我明天出去买。」</p>
他微微颔首,手上的枪却没有收回去:</p>
「明天出去不要声张。」</p>
说着,他还饱含威慑力地往前抵了抵。</p>
第二天买药的时候,我越想越火大。</p>
明明是我救了他,到头来还是要被他恶声恶气地威胁。</p>
那时我正处于被第三次抛弃的最低谷期,怒从心头起加上见色起意,让我干了这辈子最丧心病狂的一件事——</p>
我把这个极具危险性的男人关了起来。</p>
我想驯服一只野兽。</p>
我现在难以想象为什么我当时会有那么大的胆子,只能解释为肾上腺素狂飙的加持。</p>
以至于我把迷药和伤药混在一起,又给他涂在伤口时,我连手都没有抖一下。</p>
要不然,凭借他的敏锐,我当时就会被掐断脖子。</p>
也许他也没有想到,一个路边偶遇的普普通通的留学生,竟然能胆大到把他锁起来。</p>
所以在他三个小时后醒来时,看到手上锁链的第一眼,他说的是:</p>
「谁派你来的?」</p>
并且他用了整整一周时间,才接受我真的没有受任何人指使、单纯丧心病狂见色起意这件事。</p>
他没想到,自己劈风斩浪,什么心机手段、魑魅魍魉没见过,结果最后在逼仄贫穷的小巷子,竟然会被一个小姑娘给劫了色。</p>
说出去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