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为列传三
:“给。”
好者,乃小艺使为劳于室,为应:“好。”
因后二者,遗康震煲仔二。以上四字,众人定当铭记。
自为之至渭高以来,奇事诸多,为可以身破舍门,毁锁擒人于三一一四;
可正午归舍,只余被褥而不见床板;可三人共寝一床,而使一人夜溜之;
可四人携三卡至超市,而无三毛以出;
可五人于舍开爷孙局,丑时至半而至五楼唤浩轩以斗地主,可因将迟而旷自习;
亦可每归家时皆为首位,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故不具言也。
太史口匕曰:“自渭高建校以十有余年矣,为事之多,为事之奇,为事之骇,盖皆渭高之最也,以吾之鄙见,无一可与之相当,王八神人,此名得之!”
至此,二千七百安有余也。
有名家工丁善评,赞曰:“人言道,天下才有十斗,何口匕独占八斗,今观其新作,如闻仙乐耳暂明,如仰泰山弥高。故吾曰:‘天下才,何口匕既得十斗,却赊十一斗尔,故以廿一为学号耳。”
科夫亦叹曰:“吾曾自视高矣,然今视口匕之大作,明韩为之奇遇,方知吾视之鄙,井下蛙耳。幸与何口匕交,得其手录,不者,遗憾莫大矣。如此大作,吾必拜读,明记于心,传阅众人,使天下四海皆知王八神人也。”
云兄与口匕相熟,为通桌,云兄曰:“何口匕。吾通窗之支也,能言善辩,口若坚刀,故众人谓之口匕也。共和国七十四年九月七日,时值物理课,口匕谓吾曰:‘吾心不在宇宙星辰运行之理,在乎韩为之异事也。’随即持笔,书韩为列传,此后愈发而不可收。吾乃口匕之通桌,吾观口匕之态,斯人上课书,下课书,自习亦书,每书一页,通窗争相拜读,三日有余,韩为列传以传班中每一人也,班内亦传“不阅韩传非真好汉邪”。
九月十二,终成大作,蒲王作序,吾工丁,科夫等作评,吾等皆以参与韩传之编撰为幸。
若问几何?盖此乃谓高建成以来首次为字生立传耳。
韩为列传,是韩为之幸,更是渭高之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