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气小说 第39章
湖骗子的成分。
还有一个就是整日随我走南闯北的不归。
不归是只狩通体雪白,体型巨大的猎犬,他的体型和被荣誉为骏马的小红,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
一个本该壮硕却长的瘦弱不堪,仿佛谁骑它背上,它都能给你摔了,一个本该娇小可爱却长得高大威猛,好似随时能冲上去把人撕的血肉模糊。
不归是我十五岁大雪封山的日子里,从山上捡回来的,因为被捕兽夹夹断了腿,整整养了两个月才好。
为此浪费了我许多天材地宝般的灵药,曾一度让我想把它炖了补身体。
最后凭着我一颗众生平等的菩萨心肠,生生忍了下来,这才堪堪保住它的小命。
师娘揉了揉不自觉蹙起的眉心:“朝廷收编江湖势力的行动己经进行了五年,大半个江湖己经尽归朝廷掌控,我们无为宗虽然隐秘,但也不过是早晚的事儿,总不能让我这把老骨头去对他们点头哈腰,俯首称臣吧,我们这些老家伙们懒散了大半辈子,老来却要对人巴结讨好,这也实在太难为我们这群老家伙了。
这么难的事儿,还是交给你们年轻一辈的人去做吧。”
我一时竟不知道是该高兴,她竟这样看得起我,将这么一个艰巨的任务交给我。
还是该难过,她竟然觉得年轻一辈的我们,能摒弃他们这些前辈们,一辈子都摒弃不了的尊严,对着朝廷点头哈腰,俯首称臣。
但是又觉得她这话确实说得在理,我一时竟也找不出什么可反驳的有理言论,此时此刻的我,深深感受到了语言苍白的无力感。
我无奈只好打感情牌:“您就放心让我一个小姑娘,面对那么大一群心怀鬼胎的老家伙们啊。”
师娘伸手摸了摸我的脑袋,那样子仿佛我每次抚摸不归的狗头似的。
我寻思着我是不是也该像不归一样,将脑袋顺便在她手上蹭一蹭,最后靠着我从小到大偷吃的毅力忍住了。
正当我以为她要为我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