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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所迷恋的
    安顿下来后,他们也没什么计划。

    项良远便提议他们去前些日子呆过的清吧毛遂自荐,虽然他在那里也没被允许上麦,但作为一个吉他手还是很受欢迎。

    许霁庭沉吟片刻,翻行李箱给他塞了一沓谱子。

    他忧心忡忡,“那你要努力练习啊,总不能上台了还唱别人的歌吧。”

    项良远羞愧地收下了。

    随便扫一眼,第一首就是从前极其出名的、他第二次巡演时才首次发布的曲子《见春》。

    原来这么早就写了吗……

    这首歌他简直熟悉到了骨子里,他当年自已扒了谱子私下无数次练习,梦想着有朝一日在玻璃球再度更换吉他手时能够去自荐。

    只是还没等到他去展示自已日夜练习的技巧,许霁庭的死讯先一步传来。

    ———————————————

    试唱轻而易举就通过了,清吧的经理挺看好他们的,决定把他们加塞到大后天,马上试试水,看看反响。

    为此那晚演唱的歌手不得已砍掉一半歌曲来让路。

    演出要提前布置安排时间,他们下午便要去踩点。

    排练时许霁庭站在后台听着那个被砍掉歌曲的青年的表演,项良远和夏骁都没什么意见,比起演唱,他们的关注点更多落在许霁庭上。

    后台通往舞台的通道昏暗,只有折射来的五颜六色的镭射灯,在各异的光彩下他优异的骨相反而更显出众。他觉得灯光太过刺眼,于是薄薄的眼睑半垂,更显得像精心雕刻出的坠天使,冷冷审视世间。

    夏骁不打搅他,只关心自已心肝宝贝是不是饿了渴了累了困了,一般来说,他对许霁庭都是最百依百顺的,但也有特殊情况,毕竟许霁庭很爱折腾自已身L,不处处关心得细致一点,便总是虐待自已。

    他自已不放在心上,便叫旁人揪心。

    项良远笑嘻嘻问他觉得怎么样?

    他分出一半心神来回答,语句断断续续,却叫项良远心头一震,“项良远,他的声音有生命。”

    “我好喜欢。”

    这样的歌声是项良远无法取代的,可能是音色,也可能是出身背景,或许是人生经历。他的声音有种挣扎的、痛苦的、无可奈何的味道,格外的鲜明,简直灵魂也被冲刷,被痛苦拉扯的纠葛。

    因为生命的力量在于不顺从。

    项良远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可能许霁庭自已也没有意识到自已这样说的潜意思——项良远代替不了这个人。

    许霁庭艺术天分那么高,注定了他是个相当敏感的人,他如此轻易地能从别人的作品中感受到他们所想传达的情感,便通样容易因过度共情而让自已受伤。

    他的老师总是担心,他是否会因年少时对天赋过分地挥霍而陷入灵感枯竭,但他无法停下,灵感似流光易逝,他只能不断地去捕捉,完全被创作的热情所催促着奔跑向前。

    歌曲到了高潮,他在里面声嘶力竭地嘶吼,许霁庭忍受不了般捂住了眼,躲进了夏骁的怀抱,夏骁敏锐地发现他在战栗。

    “这么喜欢吗?”夏骁一只手环住他,另一只手理了理他的头发,天生桀骜不驯的脸上只有无奈的温柔。

    “……喜欢。”

    项良远再次感到第一次接触吉他时,那种微妙的情绪,参杂着妒忌的痛苦和欣慰的喜悦,又觉得理所应当。

    笑话,他唱了半年不见起色,当然知道是什么问题。他抓着自已的吉他,心里暗暗有了想法。

    要轮到他们上台了,许霁庭看着下台的青年,看着挺斯文礼貌的,看不出来唱歌时那么癫。

    “夏端,过来一下。”经理喊了他,青年的脚步匆匆赶了过去。

    姓夏,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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