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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少年 第一部 于莱之家(1)
严严的,只求不要听到屋子里砰砰訇訇的响声,可是没用。他不由自主的要特别留神,楼下最小的声音都引其他的注意。等到短时间的安静了一下,那透过楼板的粗嗓子又嚷起来的时候,他真是气极了,叫着,跺着脚,大骂一阵。可是屋子里沸沸扬扬,人家根本没觉得,还以为他哼着调子作曲呢。他咒着伏奇尔太太,希望她入地狱。什么顾虑,什么尊敬,都不生作用了。在那种时候,他竟认为便是最要不得的荡妇,只要能不开口,也比叫叫嚷嚷的大贤大德的女人强得多。

    因为恨吵闹,克利斯朵夫就去接近莱沃那。全家的人都忙做一团,唯有这年轻的孩子永远安安静静,从来没有提高嗓子的时候。他说话很得体,很有分寸,每个字都经过挑选,而且从容不迫。暴躁的阿玛利亚没有耐性等他把话说完;全家都为了他的慢性子气得直嚷。他可是不动声色。什么也扰乱不了他心平气和与恭敬有礼的态度。克利斯朵夫知道莱沃那是预备进教会的,所以对他特别感到好奇。

    对于宗教,克利斯朵夫的立场是很古怪的,而他自己也不大弄得清楚。他从来没时间去仔细想。学识既不够,谋生的艰难把精神都占据了,他不可能分析自己,整理自己的思想。以他激烈的脾气,他会从这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从完全的信仰变成绝对的不信仰,也不想到和自己矛盾不矛盾。快乐的时候,他根本不大想到上帝,但是倾向于信上帝的。不快活的时候,他想到上帝,可不大相信:上帝会容许这种苦难与不公平的事存在,他觉得是不可能的。但他并不把这些难题放在心上。其实他是宗教情绪太浓了,用不着去多想上帝。他就生活在上帝身上,毋须再信上帝。信仰只是为软弱的人,萎靡的人,贫血的人的!他们向往于上帝,有如植物的向往于太阳。唯有垂死的人才留恋生命。凡是自己心中有着太阳有着生命的,干吗还要到身外去找呢?

    要是克利斯朵夫过着与世不相往来的生活,也许永远想不到这些问题。但社会生活的种种约束,使他对这等幼稚而无谓的题目不得不集中精神想一想,决定一个态度;因为它们在社会上占着一个大得不相称的地位,你随处都会碰上它们。仿佛一颗健全的,豪放的,精力充沛,抱着一腔热爱的心灵,除了关切上帝存在不存在以外,没有成千成百更急迫的事要做!……倘若只要相信上帝,倒还罢了!可是还得相信一个某种大小,某种形状,某种色彩,某个种族的上帝!关于这些,克利斯朵夫连想也没想到。耶稣在他的思想中差不多一点没有地位。并非他不爱耶稣:他想到耶稣的时候是爱他的,问题是他根本不想到他。有时他因之责备自己,觉得闷闷不乐,不懂为什么他不多关心一些。但他对仪式是奉行的,家里的人都奉行的,祖父还常常读《圣经》;他自己也去望弥撒,还可以说参加陪祭,因为他是大风琴师,而且他的尽心职务可以作为模范。可是从教堂里出来,他不大说得清刚才想些什么。他努力念着《圣经》,教自己集中思想,念的时候也有兴趣,甚至感到愉快,但不过把它当做美妙的奇书,本质上跟别的书并无分别,谁也不会想到把它叫做圣书的。老实说,他对耶稣固然抱着好感,但对贝多芬更有好感。星期日他为圣·弗洛里昂教堂的弥撒祭弹管风琴,他逢着演奏巴赫的日子,比演奏门德尔松的日子宗教情绪更浓。有些祭礼①特别引其他的热诚。可是他爱的究竟是上帝呢还是音乐呢?有一天一个冒失的神甫就这样打趣似的问过他,全没想到这句带刺的话惹起了孩子多少烦恼。换了别人决不会把这一点放在心上,也决不会因之而改变生活方式,——(不要知道自己想些什么而恬然自得的人,世界上不知有多少!)——但克利斯朵夫的需要真诚已经到了添加烦恼的程度,使他对无论什么事都要求良心平安。一旦心上有了不安,他就得永远不安下去。他非常恼恨,以为自己的行为有了骗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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