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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叶在秋风中飘落(23)
好活人……

    她揉着肿胀的眼,忍不住抬头向南面那座山梁望去。那山梁背后,就是高庙。只要顺着山梁上那蜿蜒的小路,就能一直走到山那面,走到那条尘土飞扬的简易公路上,走到个她曾居住过好几年的地方;就能看见亲爱的小兵兵,就能看见……她鼻子一酸,眼泪又从肿胀的眼睛里涌出来了。

    站在剑畔上哭了一阵,她突然想起:再过九天就是兵兵的生日了。她立刻决定:无论如何要在这一天去见一面孩子。哪怕不在高庙,在另外的地方她也要设法把孩子接出来见一见……她重新回到那个小草棚里,盘算她给孩子的生日准备些什么礼物……

    丽英现在的心完全被孩子生日这件事占满了。

    她开始精心地为兵兵准备生日的礼物。她先为他做了一双虎头小棉鞋。棉鞋用各种彩色布拼成图案做面子,精致得像一件工艺品。她的针线活和她的人一样,秀气而华彩。接着,她又为孩子做了一套罩衣。上衣的前襟和两条裤腿的下部,绣上了小白兔和几朵十分好看的花。至于棉衣,她早已经做好了。她用母亲的细心白天黑夜做着这些活计。一针一线,倾注着她的心血,倾注着她全部爱恋的感情。小草棚里的煤油灯熏黑了她的脸颊;流泪过多的眼睛一直肿胀着;哆嗦的手几乎握不住一根小小的针。但她一直盘腿坐在那里,低头做着,把她的心血通过那根针贯注在那些衣服上。

    夜半更深,山村陷入了沉寂的睡梦中,只听见隔壁牛嚼草料的声音。她一直坐在灯前,细心地、慢慢地做着这些活。这劳动使她伤痛的心有了一些安慰。她之所以做得慢,是怕把这些活很快做远了——那她就又要陷入痛苦中去了。

    她一天天计算着,一天天等待着,盼着那个日子的来临……兵兵的生日一天天近了,她浑身的血液也流动得快了,心也跳得剧烈起来。直到现在,她还想不出她怎样去见兵兵。她只想要见到兵兵。另外那两个人她尽管也想见,但又觉得没脸见他们了。也许世界上只有兵兵不会嫌弃她,不会另眼看她——是的,只有兵兵了,兵兵!村里人和家里人都回避她,像回避一个不吉祥的怪物。她也躲避所有的人,白天晚上都呆在那个小草棚里。外面灿烂的太阳和光明的大地已不属于她了。

    她把给兵兵做的衣服和鞋袜整理好后,屈指一算,后天就是孩子的生日!后天才是孩子的生日!那么明天一天她该干什么呢?再静静地躺倒在床上去痛苦,去流泪吗?

    她一下想起,明天县城遇集,她干脆赶集去。在集上再给兵兵买些东西——光这些东西太少了。再说,她手头现在还有点钱。可她又想,她怎好意思再出现在县城呢?那里她已经认识了许多人——许多有身分的人:他们要是看见她,那会多么叫人难为情。同时,肯定还会有许多人指着后脑勺议论她。

    不,她想还是要到集上去。她起码应该再给兵兵买一顶帽子。她豁出去了!管他众人怎看呢!她总不能在这个小草棚里呆一辈子。她既然活着,就要见太阳,就要呼吸新鲜空气,就要到外面的天地间去;她不能把这个黑暗的小草棚变成她的坟墓。这样决定以后,她觉得心里似乎又淌过了一股激流,并且在她死寂的胸腔里响起了生命的回音。人们,去说吧,去议论吧,她的脸皮也厚了。她不再指望大家的谅解和尊重,也不需要谁再来同情她。她现在活着,为她的儿子活着;她还企图尽一个母亲的责任,为她的孩子长大成人而操磨……她并且还进一步想:如果广厚和若琴结了婚,她就央求他把兵兵给她——他们两个再生去!

    第二天,她把自己打扮了一下——这没办法,她天生爱美——就提着个提包去赶集。

    她离开村子的时候,庄稼人和他们的婆姨娃娃都怪眉怪眼地看她,似乎她是从外国回来的。

    丽英难受地低头匆匆走着。这些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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