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八章 襁褓中的法律-1
一九0六年一年内被判死刑者为一千三百一十人(也许并没有处决这么多,须知当时有多次大赦)。这正是挨骂最凶的斯托雷平反动(这是对革命恐怖活动的回应)的高潮,关于这个时期还有另一个数字:六个月内执行了九百五十起死刑(斯托雷平的战地法庭总共活动了六个月)。听起来是可怕的,但对应我们过硬了的神经来说,它也不会引起紧张:把契卡的数字换算成半年,还要比它多出两倍--而且这还只是二十个省份的,而且这还是不经过法院的,不经过法庭的。

    可是--法院呢?

    那当然有!十月革命后头一个月也建立了法院--第一,是由工农自由选举的人民法院,但是要求审判员必须具有quot;在党的无产阶级组织中的政治经验quot;,经区苏维埃执委会quot;须先详细审查候选人是否符合任命条件quot;后方可就任,并随时可由该会撤免。(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一号法院法令,第十二,十三条)既然是这样--人民法院也就不实行全民选举,而直接由苏维埃执委会任命了,两者是一回事,因为谁都知道苏维埃是代表劳动群众利益的。

    第二,又可以说是第一,根据同一个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的法令,建立了从乡和县起的工农革命法庭。这是作为无产阶级专政机关而设立的,不知怎么搞成了这样,革命法庭一瞬间就到处出现了,而人民法院又过了好多个月还没有露面,特别是在荒僻的角落。

    但是我们将安慰你说,人民法院和革命法庭之间的差别也不那么大:晚些时候,一九一九年,出现了俄罗斯联邦的刑法原则,其中对两种法庭的定性几乎是相同的:对两者都没有规定适用刑罚的任何界限,两者应有绝对的行动自由:法律对执法不规定任何批准手续,法庭在选择和采用镇压手段上享有完全的自由(如果是剥夺自由--那期限可以不确定,等接到特别指示再说)。人民法院和革命法庭一样,是仅以革命的法律意识和革命的良心为依据的。两种法庭的判决都是最终的,不能向任何一级机关上诉的。人民法院和革命法庭在活动中不受任何形式条件所约束,唯一的量刑标准就是被告人行为给革命斗争利益带来的危害程度,判决应适合国防与劳动建设的利益。(起先革命法庭里甚至有可以随时由地方苏维埃指定的审判员,后来获得了比较明确的常任三人小组的形式,但三人小组的一个成员必是由当地省契卡机关派出的--这样就能实现各级革命法庭与契卡之间的具体结合。)

    一九一八年五月四日有了一个关于建立全俄中央执委会最高革命法庭的法令--那时人们认为这就是革命法庭建设的最终完成了。但是,嘛,离这还远着呢!

    原来为了维持铁路的运行,还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铁道革命法庭系统。然后是--统一的内卫部队革命法庭系统。

    一九一八年所有这些系统都在协调一致地工作,不给俄罗斯联邦境内反对群众革命斗争的罪行和过失任何一处避难所了--然而托洛茨基同志敏锐的眼睛看出了这一套完备系统的不完备--于是一九一八年十月十四日他签署了一道关于组建一个新系统--革命军事法庭系统的命令。

    我们这位整日忙于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工作和从外敌手中拯救共和国的领袖和鼓舞者对自己的构想并没有作详细说明--但却极为成功地选用了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法庭的庭长--达尼舍夫斯基同志,这位同志不但辉煌地建立和发展了这些尚属新的法庭的整个系统,而且还写出了一本为它们提供了理论依据的小册子。其中一份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并且落到了我们手里。不错,封面上印有quot;秘密quot;字样--但因时间久远,我披露其中一些内容也许能得到原谅。(上面说的关于法院的情况也是从那里引来的。)

    十月革命后,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古拉格群岛简介 >古拉格群岛目录 > 第八章 襁褓中的法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