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四月二十五日里
前事一样无影无踪么?我想:难道是,为了三年五年以后相见,追忆起旧情时可以怅惘一阵,我们才来爱?
果真是那么,这时节也就可以退步了。
若说不,再进,进到两人身体合并在一处,这是可以永久维持下去的事么?
永久是不能,则以后在这事上的怅惘,尽此一生,附骨贴肉,我就来回味我们这恋爱,我受得住么?就是这么办,也可以——然而在忠厚的妻的拥抱下,我来回味这浪漫的恋爱,我的对妻的负疚处,还好意思要妻饶恕么?
……
我还想到我应当做的事情,这就是把妻给予我的力量同到匀姑与我过去如今的关系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动机。若是这时那人在我的面前,我会作出一些与我近半月来截然相反的事情,那不一定的。也许我还能故意找出一点我们可以决裂的小事,来扩张,来延长。也许我……但我同时又想,我也许一见了她,又能承认我一个人独处时所引起的不是良心乃是魔念啊!
呵,我这一刹那的魔念,能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