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公主大人,时代变了
班执勤,同时看管好抓捕的乌家堡爪牙亲信。
牛肉的酱香味扬起,勾起了士兵的食欲。
今晚杀了不少牛羊,肉是管够的。
在这个末世里人们很难见到荤腥,哪怕是处在燕云这种游牧大区,牛羊也不是谁都吃得起的。
特别是牛,作为重要的生产力,吃牛在中原王朝是违法的。在燕云,如今战事激烈,牛更是重要战略物资。
不过今晚他让士兵放开了肚皮吃,他要让他们快速恢复气力。
辽军追兵应该快来了,毕竟他们抓了辽国公主。
另一方面,他对于大宋招募他们是很有把握的,他们现在已经名震燕云了,八百破一万,战力强悍。
对于羸弱的宋军来说,他们是很吃香,可凡事总要留一手。
如果大宋一直拿不定主意,他也不能坐等被坑,他可不是辛弃疾那种理想派爱国人士。
他是志在争霸天下的枭雄,清楚天下越来越乱了,只有强横的武力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操场上十口大锅架着,滚烫的热水涨个不停,五口大锅里煮着牛羊肉,另外五口大锅里烙着油饼。
当酱香牛肉出锅的那一刻,所有士兵的眼睛里都冒着绿光,他们好像狼群。
朱寿喜欢做这个狼王,野性与冒险刺激着他的感官,他享受那种支配感。
按照战功、勇武的表现,勇士们依次获得充沛的肉食与油饼。
在人们的注视下,获取食物的将士满足感爆棚了,手里的食物也变得更香了。
红巾军并不是一支将士待遇平均的队伍,他们内部有鲜明的等级秩序。
他们按照战斗勇武来决定待遇,乱世中本就是弱肉强食。
朱寿吃了四斤多的酱香牛肉又喝了两斤燕北烈酒,起初他是不想喝的,可为了御寒“小酌”两杯。
在北境的严寒里,蒸馏提纯的烈酒有助于御寒。
最早的蒸烈酒出现在汉朝,可中原酒度数还是不如北境酒烈。
穿越数载,他首次喝高了,酒香熏透了他的灵魂。
“阿秀,吾醉矣!”朱寿拉住石秀的手,微醺地说道:“好好巡营,若有事速速喊我!”
“诺~”石秀拱手应道。
朱寿做事一贯不着调,可领兵打仗,他还是比较靠谱的。
敢让三军休整也是因为金辽现在狗脑子都打出来了,而且辽国的军政体系已经被天祚帝玩崩了。
辽军几乎是腾不出手也没必要来对付他们这支南下的义军。
石秀今晚滴酒未沾,严肃地护卫在朱寿身旁。
朱寿也是读过《水浒》的,作为明中叶热门的通俗读物,一贯喜欢江湖豪情的明武宗也是读过的。
《水浒》这本书里真正的英雄豪杰只有寥寥几人,石秀就是里面为数不多重情重义的好汉。
进门前,石秀对着朱寿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男人间的特别眼神。
看着朱寿打开门进去后,石秀拿上兵器拱卫在帐前。
石秀所奉行的是古代士为知己者死的那套观念。
朱寿愣住了,看着烛光下的景象,咽了一口口水,喝多了脑子有些木,反应不过来,真的。
雪白的姑娘躺在赤红的大床上,银色的丝绸缠住那修长有力的四肢,青灯映衬着蓝色抹胸下不断起伏的雪白山川。
答里孛看见朱寿进来后一怔,她不自觉地往床里侧缩了缩。
看着雪白的契丹美娇娘,朱寿没想到石秀这个浓眉大眼的也这么想进步。
这种事在大明是钱宁、江彬那种奸臣的活,好久没人这么贴心了。
答里孛:“可恶的两脚羊快些放了本宫,不然大辽铁骑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