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的败犬
碟蠕动的白胖蛆虫端上桌,接着是一种类似胎盘的东西。
里面还孕育着未成形的婴孩,露出鲜红滑腻的体腔,不停往下淌血。
细看那东西竟然有三只手,一只腿,是畸形儿无疑。
最后几道更加诡异,一盘惨白的牙齿还连着血糊糊的牙龈、一锅干净的透明液体鼓着泡泡以及每人一小碟刚摘下来的人类眼球。
陈雪忍不住干呕一声,后背又冷又黏,她的异常引来了隔壁桌的审视与不满。
如果让她真的吃下这些东西,哪怕连自己杀了慈禧这种鬼话都会承认。
林听骨注意到陈雪正轻轻颤抖着,好像看到了什么非常恐怖的东西。
还没等她下令,他就主动靠近,在她的默许下,再次贴近柔软的唇瓣。
少女快要哭出来,因为过度紧张,纤细脖颈的血管急速搏动,让人陡然生出一股破坏欲。
这让本就在挨饿的林听骨眼尾发红。
男人揽过过她的肩,用长袖挡在身前与她偷偷给她渡阴气。
身为最顶级的厉鬼,他需要花极大的力气才能压下心中狰狞的毁灭欲。
一阵冰凉的冷气吸入肺腑,终于让陈雪冷静下来应对面前的状况,她紧紧攥紧了衣摆,强忍着恶心注视着眼前的菜肴。
“姐姐,你们在干什么?”她本就心虚,而林听骨连话都说不明白,自然是没有人回应。
江别鹤唇角的笑容僵住,刀锋般的目光直逼而出:“你们在做什么有趣的事情吗?”男孩目光冷峻而平静,可李贵觉得这孩子下一秒就要拿刀捅向陈雪的脖子,血溅当场。
李贵满脸尴尬,第一次拿出了长辈的气势,开始战术清嗓:“小孩,我考考你,你知道人生三大幸事是什么吗?”江别鹤的眼睛停留在少女晶莹的嘴唇上,像垂涎欲滴的血花,让人食指大动。
他用手摁住腹部以减少胃里的饥饿感,难捱的渴望灼烧得五脏六腑生疼。
好久没有遇见这么可口食物了,他的头发、鼻尖、连同每一块肌肤都在贪婪地品尝着少女的气味,但真正的绅士君子绝不会与人共享美食。
江别鹤的余光里,她身旁的男人正在偷偷的舔嘴角,像是在品尝什么琼浆玉液般舔了一遍又一遍,兴奋地连舌尖都在打颤。
他眼神发亮,对陈雪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李贵像是没人理惯了,上演他一人的独角戏:“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这第二等喜事就是现在——洞房花烛夜。
”“青珉为盟,血螭为鉴。
今以腐草化三生烛,瘗玉代合欢卺。
他日若见柩中铁树生蘖,即汝与君连理枝也。
”阴司人正带着新娘与新郎举行仪式,他每唱一句,身上的碎肉就往下掉一块,几句话的功夫,脚底堆成了碎肉的小山。
这是一场在肉块里举行的冥婚,所及之处尽是血与肉的狂欢。
一袭红衣的新娘转身,她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惨白的手,在红烛的火光下,像一朵用血浇灌的彼岸花。
新郎虚虚地搭着她的手,肚子鼓起诡异的弧度。
苍白的脸上有两个深陷的眼窝,远处看着,既像活骸,又似若有若无的幽灵。
那新娘古怪地呢喃着,宾客都跟排练好似的齐刷刷站起身,神情肃穆,仿佛在进行一场神秘圣洁仪式。
陈雪不想太过扎眼,她这一站连着身旁的人也一并站起。
李贵惯会见风使舵不需要提醒,而林听骨纯粹是她的一条狗,她做什么,他就跟着做什么。
只有江别鹤安稳地坐在椅子上,挑挑拣拣盘子里的菜,筷子碰撞出清脆声响。
这里没有任何东西能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