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于是我也就渐渐地不吃了。
眼泪越吃越多,不知是因为这越吃越辣的火锅,还是那越想越委屈的几年。
我急急忙忙想去找纸巾擦拭,却有人先一步递了过来,一起递过来的还有一杯挂着水珠的柠檬水。
我赶忙接过道谢,泪眼朦胧没看清眼前人的样貌,却先听到一个清亮亮的男声:
学姐,好巧啊,好久不见,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这时我才开始留意起眼前人的样貌,是个干净清爽的少年,有点熟悉却想不起来。
是我啊,隔壁建筑工程系的那个,我们大学的时候一起参与过佘村扶贫的那个项目。
脑子终于开始转动,眼前人的样子也逐渐和记忆里的名字开始对上号。
你是,沈南星
对,是我,真高兴学姐还记得我。少年人眉目舒朗,笑得爽利又好看。
其实我应该对他印象很深才对,扶贫项目后期最忙的时候,我匆忙退出留下不少烂摊子,都是他替我处理的。
而突然退出只因为当时顾庭旭犯了头疼的老毛病,他要我随时候在身边照顾。
再后来后来又因为顾庭旭一句话,我就删除了手机里其余所有异性的联系方式。
这么一回想,我甚至连句谢谢的客套话都没给他发过。
想着这些,我看着面前的沈南星便越发觉得愧疚:
抱歉,当初你帮了我不少,我却没好好谢过你。
沈南星倒是显得毫不在意,他给我已经空了的杯子又续上柠檬水,摇头笑着说:
都是我该做的,久别重逢该高兴才对,学姐要是真过意不去,就把我的好友申请通过吧。
这时我才留意到手机上还有一条未处理的好友申请,日期是昨天。
备注是——学姐,祝你生日快乐,我是沈南星。
原来不是没有人记得。
5.
离开火锅店的时候,我手里还多了一小篮红艳艳的野果,是沈南星送我的生日礼物。
我随手捏起一颗,刺泡儿酸甜的味道在嘴里绽开,思绪又开始忍不住往回飘。
想来竟也是因为这贵城山野间随处可见的野果,我才和顾庭旭相识。
才有了这一段蹉跎时光的孽缘。
六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刚刚高考完,想着摘点刺泡儿到县城去卖,也能换点钱作学费。
却不知不觉就走远了,上了那段废弃的国道。
看见顾庭旭的时候,他穿着件黑亮色的冲锋衣,正靠着车前盖在抽烟。
他看见我显得很高兴,笑盈盈向我走过来:
小妹妹,知道307国道怎么走吗,导航给我导这里前面却没路了。
在那小村寨里活了十八年的我还是第一见到这样的人,笑起来那么好看,皮肤又那么白,身上还有好闻的香味。
简直是就像天仙一样。
我磕磕巴巴的给他指了路,他却不急着走,拿起我背篓里的一串刺泡儿问:
这是什么,我没见过
是刺泡儿,酸酸甜甜,很好吃的,你尝尝。我放慢了语速,生怕被他听出普通话里夹杂的口音。
他没有吃,只是摘了我的背篓,又掏出几百块钱:是要卖钱吧,我都买了,算谢谢你。
我摆手摇头:不行,多了多了。
他却不理睬,摸了摸我的头,把刺泡都倒上了车,又从钱包里掏出好几张百元大钞丢进了背篓。
直到他开着车扬长而去,我还沉浸在头顶被抚摸过的触感里。
那是很大很软的一双手,和我带着粗茧的手不一样,和寨子里的每个人都不一样。
而等我反应过来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