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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发现野猪群
望去,一处坡度平缓的雪地上赫然有六头野猪。

    两只大野猪带着四只小猪仔正在觅食。

    “雾草,这居然是一头野猪王。”

    李天元蜷缩在榛树丛后的雪窝子里,棉袄领子竖起来遮住半张脸,呼出的白气在眉毛上结出细小的冰晶。

    他端起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枪托抵在右肩窝的瞬间,青铜色的准星已经锁定了百米外的那道暗褐色的身影。

    那是一头真正的野猪王。

    脊背上钢针般的鬃毛挂着冰凌,獠牙足有成年人的前臂长,此刻正在拱开积雪翻找地上的食物。

    在打猎圈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世上最难打的猎就是一猪二熊三老虎。

    野猪能排在熊瞎子和老虎之前,可见它的狩猎地位有多高。

    这家伙皮糙肉厚,骨头硬。

    还经常在松树上蹭痒,那些粘稠的松油都会蹭到它那坚硬的皮毛上。

    再在地上打滚时,泥土就会被松油粘在野猪的皮肤表面,那就跟穿了一层盔甲似的,枪都很难打透。

    全身上下,唯一称得上致命的弱点恐怕就只剩眼睛和眉心了。

    要么一枪命中眉心,要么打掉它的双眼,让它成为瞎子,否则很难将其击杀。

    若是临死反扑,被那两根尖锐的獠牙碰到,身上肯定会多出两个血窟窿。

    轻则伤残,重则死亡。

    如今,李天元不仅枪法如神,还有如同雷达一样的预知能力。

    关键手中的这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弹容十发,射速735米秒。

    别说打一头野猪王了,就算遇到令人闻风丧胆的灰狼群,他也有一战之力。

    说时迟,那时快。

    只听砰的一声,枪声在山间回荡。

    子弹从枪膛中爆射而出,划出一条美丽的抛物线,直奔野猪王而去。

    扑哧!

    眨眼间,子弹正中野猪王眉心。

    顿时,其它野猪落荒而逃。

    唯独那头受伤的野猪王不仅没逃,反而激起它血脉中最原始的凶性,嘴里发出雷鸣般的咆哮,后蹄蹬地的瞬间,碗口粗的桦树应声折断。

    一跃而起,直奔李天元的方向而来。

    “该死的畜生,这么快就发现我了?”

    李天元万万没有想到野猪的危险意识居然这么强,更没想到这家伙的皮骨这般结实。

    由于距离太远,五六式步枪的子弹只是穿破野猪的皮肉,并未穿透它的头骨。

    正中眉心的这一枪不仅没有打死它,反而激起了它最原始的凶性。

    垂死反扑,不退反进。

    “想拉老子垫背,简直痴心妄想!”

    李天元一眼就读懂了野猪王的心思,哪怕它被这个可恶的人类就地斩杀,也要为自己的族群搏得一线生机。

    这也是野猪王的责任。

    “既然一枪打不死你,那我就用两枪三枪,反正我的枪里有十发子弹,我不信还打不死你个畜生。”

    李天元索性不在隐藏,直接站起身,端枪、瞄准,枪口对准了野猪王的眼睛。

    砰!

    枪声再次响起,子弹划破长空,穿透空气,准确命中野猪王的右眼。

    轰!

    就在子弹射中野猪王右眼的瞬间。

    正在狂奔而来的野猪王顿时一个趔趄,以倒插葱的姿态一头扎进积雪当中,嘴里发出痛苦的嚎叫声。

    紧接着,又是一阵翻滚。

    野猪王肥硕的身体顺着山坡向下滚动了数十米,一直到一处平地上才算稳住身形。

    起身后,只见野猪右眼凹陷,血流如注,喉咙里发出凄惨的嚎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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