ρо①捌H.VΙρ 拙劣的模仿者
不过康家估计还不会放过他。”钟煜有点忧心,“我听说那个女的最近割腕了。”一旦涉及自杀,那姓质就变了,真要出事了不把唐冷碎尸万段才有鬼。
这地方,繁华是繁华,可也鱼龙混杂。
真要把人灌了水泥沉到江里,或者伪装车祸,以那家的能量,那也不是难事。钟煜劝她离唐冷远一点是有道理的,唐冷脑子确实有病,不然怎么总是作死呢?
还有这茬,挽挽现在恍然大悟。
这內有毒,不吃也罢。
说完这档子事情,气氛凝固下来,钟煜从皮+子离拿出两帐票,“最近市內的剧院有《卡门》的歌剧,要去看看吗?”
陽春白雪,下里8人,钟煜是前者。
一个鸭子就爱搞风花雪月。
挽挽想起他的《百年孤独》。
忽然觉得这人特神奇,明明看不懂还要装懂,还要去看歌剧,好像耳濡目染一下就能成上等人。他把自己从头到脚包装得精精致致,戴名牌穿名牌,吃的是大餐,喝的是名酒,可惜这没什么用处。
挽挽还没穿之前,第一个男朋友是个真正意义上的精英富二代,人家会打球会弹琴和滑雪,挽挽也服气,无论什么时候说话都不会接不上,总让人觉得很舒服。
不过钟煜在学这种人,实际上他不是。
挽挽的话术就是跟他学的,他教给她很多东西,和平分手。林挽挽看着他手上两帐票,微微眯着眼睛笑,“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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