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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太可怕了
    丧尸在大火中几乎烤成焦炭,踩在上面,发出咯嘣咯嘣的脆响声。

    孟时晚朝着边缘走去,黑色灰尘随着她的脚步,在半空中飘荡。

    边缘有几只丧尸,看到孟时晚像是看到美味的食物,迫不及待的朝她扑来。

    结果身体僵硬的它们,在跑到地面上成堆的丧尸尸体时,绊倒在地,依旧不死心的朝着孟时晚爬来。

    孟时晚看看在焦尸上蠕动的它们,顺手给爆了头。

    随后她就像勤奋的瓜农,从边缘开始,一具具丧尸往外拖,一颗颗的找脑袋,然后用工铲爆头,寻找里面的晶核。

    这里密密麻麻的上千只丧尸,肯定能开出晶核。

    就看运气好不好,能开出多少了。

    有晶核的吸引,她就像不知疲惫一样,倒腾着满地焦尸。

    路口的一栋房子上面,时不时的从窗户探出脑袋,观察孟时晚的一举一动。

    “那个黑色的人影,在大马路上来回搬丧尸的尸体,然后再一次次的敲爆每个丧尸的脑袋,都已经半个小时了,她到底在做什么啊?”

    林东不理解,丧尸都已经烧死了,干嘛还一个个的鞭尸?

    难道是怕没死透?

    房间内,还有五六个男人,都是在丧尸爆发时,慌不择路逃到楼上的幸存者。

    为什么都是男人呢?

    因为女生的体质天生较弱,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根本跑不过男人。

    这也是在末世里面,女人活的更加艰难悲惨的原因。

    旁边有个带着眼镜的中年男人开口,“她在找晶核,我刚在网上刷到,说丧尸脑袋里有晶核,按照以前看的惯性,在末世里面,晶核往往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要么可以当做货币,要么可以提升异能,总之是很重要的。”

    其他几人听此,都动了心思。

    “这种好东西,我们要不要下去捡一点?”

    “这是难得的好机会,丧尸都被烧死了,咱们不用跟丧尸拼命,就能捡到晶核,咱们一起下去,即便是遇到丧尸也能合力解决,捡晶核各凭运气,谁捡到算谁的,你们觉得怎么样?”

    其他几人纷纷附和,觉得这个主意很好。

    带眼镜的中年男人想了想,“这确实是难得的好机会,正好咱们的食物不多了,也要下去收集一些,都找个趁手的工具,咱们走。”

    他们不知道路口为什么会失火,只知道下面的丧尸被烧死,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晶核不捡白不捡。

    昨天害怕火势烧到楼上,他们疯狂的接水泼水,累个半死。

    现在总要下去捡些报酬的。

    带眼镜的男人,镜框下的眼神,总是透着精明。

    他叫李胜,是楼下小卖铺的老板,隐隐是几人当中比较有话语权的人。

    几人跟着李胜,缓缓打开房门,本想悄悄下楼,谁知刚开门,就与门外的两只丧尸面对面。

    这是两只女性丧尸,一只胳膊上的外套破烂,小臂上被啃掉一块肉。

    另一只灰白的脸上沾满鲜血,牙齿里还挂着碎肉,张嘴嘶吼时,很是瘆人。

    李胜认识她,在丧尸爆发时,这个女人在他店里买水,见外面情况不对,李胜连忙往楼上跑。

    女人慌不择路,也跟着往楼上跑。

    他们的动静太大,外面刚变异的丧尸追上来。

    李胜将女人从楼梯上推下去,挡住丧尸,他才得以逃脱。

    现在,丧尸看到几个活人,二话不说,就朝他们扑来。

    李胜根本来不及思考,举起手中的斧头,砍在丧尸的脑袋上。

    丧尸软踏踏的倒地,另一只,已经扑到面前,眼看要啃在李胜的脑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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