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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九七六年的春天,我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是破旧的知青点土房天花板。

    木梁上还挂着蜘蛛网,墙皮脱落得厉害,露出里面的黄泥。这熟悉又陌生的场景让我愣了好久,直到隔壁床铺传来翻身的声音,我才彻底清醒过来。

    我重生了。

    重生到了一九七六年,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春天。

    前世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痛得我差点叫出声。我是沈家的大小姐沈清雅,父亲沈国栋在解放前是有名的资本家,家族在上海滩颇有声望。可一场运动下来,沈家被抄家,父母被批斗,我这个资本家小姐也被发配到了东北的一个小村庄当知青。

    在这个偏僻的小村子里,我遇到了我这辈子最大的噩梦——林志强。

    他是知青团的团长,也是我的未婚夫。这门亲事是我父亲在临终前托人安排的,说是为了保护我,让我有个依靠。可林志强根本看不起我这个落魄的资本家小姐,在我面前装得温文尔雅,背地里却和别的女知青纠缠不清。

    前世的我太傻太天真,以为只要我够好够听话,就能换来他的真心。我把从家里带出来的金镯子、珍珠项链都偷偷给了他,让他去换粮食换布票。我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就为了不让他在其他知青面前丢脸。

    可结果呢

    他拿着我的首饰去讨好别的女人,还在知青大会上当众羞辱我,说我是资本家的走狗,思想腐朽,不配当他的对象。那一天,所有人都在笑我,踩我,骂我。我跪在台上给他道歉,求他不要抛弃我,可他看我的眼神里只有嫌弃和厌恶。

    最后,我在这个小村子里郁郁而终,死的时候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但现在不一样了。

    我重新活过来了,还是在那个决定我命运的春天。这一次,我不会再做那个愚蠢的沈清雅,不会再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的尊严踩在脚下。

    我从bed上坐起来,看了看四周。这间土房住着六个女知青,大家都还在睡觉。角落里那个穿着花布衫的女孩是王春花,林志强的相好。前世我对她又嫉妒又恨,现在看来,不过是个被男人哄骗的可怜虫罢了。

    窗外传来公鸡打鸣的声音,天快亮了。按照前世的记忆,今天是知青大会的日子,也是林志强准备在众人面前羞辱我的日子。

    我冷笑一声,从床底下摸出那个小木盒。里面放着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几样东西:一个金镯子,一串珍珠项链,还有一封我父亲留给我的信。前世我没有看过这封信,因为林志强说那些都是旧社会的糟粕,应该销毁。

    现在我打开信封,借着微弱的晨光看起来。

    清雅吾儿,为父不在了,这些话只能写在纸上。沈家虽败,但我在京城还有些老友,其中有一位叫陈国华的,现在在部队里当首长。如果你遇到难处,可以拿着这封信去找他。记住,沈家的女儿,什么时候都要有骨气,不要为了男人丢了自己的尊严...

    我的手微微颤抖。原来父亲早就为我安排好了后路,可前世的我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连看都没看过这封珍贵的信。

    陈国华,我记得这个名字。前世听其他知青提起过,说是军区的一个大首长,手下管着好几个团。如果真的能搭上这条线...

    我把信重新收好,开始规划今天的行动。既然林志强要在知青大会上羞辱我,那我就陪他演这出戏,不过这次的结局要由我来写。

    清雅,你起这么早干什么

    王春花的声音从角落传来,带着刚睡醒的慵懒。我回头看了她一眼,这个女孩长得确实不错,难怪能迷住林志强。但她不知道的是,林志强根本就不是真心喜欢她,只是把她当作发泄的工具罢了。

    睡不着,想早点起来洗漱。我淡淡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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