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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的口气令他惊讶。

    “嗯?”

    “我说行了吧。”

    我更加向他靠去,把手搭在他肩膀上。

    “我的小居伊,我喜欢这样子。我看到你同R(警察)打得火热,我的确感到担心,我不瞒你。我好害怕。我真的以为你已经变成了一个吹枕头风的告密者。”

    “你疯了。我同他拉关系,首先因为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无赖,其次他可以帮我搞到身份证。这是一个见钱眼开的家伙。”

    “这就好。现在我放心了,但昨天晚上,当我看到你们俩在一起喝酒,我断定大事不妙了。老实说,我从来就无法容忍告密者。对你疑神疑鬼,简直就像挨了当头棒喝一样难受,你现在明白了吧?谁知道你会不会抓住大做文章呢?”

    刚才他谴责我时,显得十分谨慎,可我却无所顾忌,说话提高了嗓门。我不再受他蔑视的压力,心里塌实多了,终于松了一口气,飘飘然不知所以,立刻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我兴高采烈,因为终究摆脱了居伊的鄙视;也因为避免了与酒吧掮客作对的一场斗殴;还因为我巧舌如簧,轮到我对居伊颐指气使、作威作福了。说到底,由于我有失足之痛,而且爬起来以后又趴了下去,我对自己有一种怜悯心,很容易找到动人婉转的语调来说话。我的强硬,我的不妥协性已经出现了断层,而行窃之举(我们俩谁也不敢重提)最终成为泡影。几个附庸风雅的皮条客围在我们的周围。他们高谈阔论,但很有礼貌。居伊对我谈起他的女人。我勉强搭着腔。一阵悲哀笼罩我的心头,有时只有暴怒的闪电才能穿透心头的愁云。曾一度被希望撕裂的孤独感(其形象犹如从我身上散发出来的迷雾或热气),又重新把我团团包围起来。我本来可以在自由的气氛中得到一个伙伴(因为我最终认定居伊是一个充当男妓的告密者),但他拒绝了我。我本可以同他一起热衷于出卖。因为我希望能够爱我的同谋者。(窃贼)在极端孤独的情况下,我不愿意同一个没有魅力的小伙子关起门来鬼混。行窃过程中,恐惧是物质的(不如说是光线),我浑身的每个细胞都充满了恐惧,一旦发作起来,我会吓得一头倒在我的同谋的怀抱中。我选择高大强壮的同谋,并不以为在失手的时候他能保护我,而是当我胆战心凉之际,能躲到他的怀抱里或他的胯下,那是令人迷恋的避难窝。当然,这种选择是危险的,往往使恐怖彻底软化,化做缕缕柔情。于是我情不自禁,对他漂亮的肩膀、厚实的脊背和强劲的腰肢极尽温柔体贴。居伊干起来很合我的口味。

    他来见我,一副惊恐万状的模样。我很难知道他的恐惧是真的还是装的。今天早晨他脸色就可怜兮兮的。我看他在桑特监狱的走廊里和楼梯上与同性恋者在一起时反倒更为自在,这些同性恋者竟然穿着睡袍去见他们的律师,恐怕这就是他们的魅力所在。莫非是监狱提供的安全感使居伊显得分外轻松?

    “我得跳出这臭不可闻的狗屎堆。拜托给我指点一下,我可以到乡下去混一混。”

    但他一直混迹于同性恋者之间,在他惊恐万状的时候,在他拼命摇头的时候,我可见识了男妓和女演员那种矫揉造作的悲剧腔调。

    “蒙马特尔区里的‘男人们’,怎么就会受骗上当了呢?”我暗自这样寻思。

    “你搞得我措手不及。手下没有现成的酒杯。”

    “不管干什么都行,让诺。万一必要,我可以杀人。为了两万法郎,我不惜铤而走险。昨天,我就差一点锒铛入狱。”

    “可我爱莫能助呀。”我笑着说。

    “你饱汉不知饿汉饥。你住在这样豪华的饭店里。”

    他实在叫我恼火,我住金碧辉煌的饭店,有豪华的吊灯,有客厅,有人的友谊,何惧之有?舒适的环境也许才能造就我精神上的胆大妄为。而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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