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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章
来。

    这边的天气暖和,已经十二月份了树上叶子仍旧一片绿意,偶尔还能看见几只黑白色的鸟雀在枝头跳动。

    如果换作是钩吾山,大概早已经白茫茫一大片了吧。

    陶明安下意识笑了笑,反应过来后又轻轻呼出一口白气。

    随之时间的推移,剧烈而短暂的怒火退去,她反而时常想起那两个月的生活,回忆起她与季槐的点点滴滴。

    她必须承认,除了他们最后的那次争吵,季槐对她是很好很好的,好到了几乎是百依百顺的程度。

    哪怕就连最开始在钩吾之山上,她用食物哄骗他却被他觉察时,他的生气与后面他对白民的怒火相比,简直就像毛毛雨一样不痛不痒。

    不仅仅因为他的好,还有他的天真,他的直率,他沉默却又可靠的动作,还有他泛红的耳垂,陶明安没有办法不想起他。

    她品尝到美味的食物时想起他,在湿冷的被窝里瑟瑟发抖时想起他,在黄昏中的鸟鸣声里想起他,在一个普通的白天或黑夜,在随机的一个瞬间,她总会想起他。

    她越是想起他,她对他最后那次行为产生的怒火就越淡;她的怒火越淡,她越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选择那样做。

    是因为抗拒离别,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依靠着野兽般的直觉,凭着“巢穴里的就是我的了”的观念,所以选择对她说“别想走”吗?那他又为何如此抗拒离别,哪怕是在最开始他就已经知道她总会有离开的那一天?是因为……因为她也对他很好,吗?陶明安的脸开始一点点泛红,好吧,虽然这样的想法显得她既自恋又臭屁,但是,但是她真的想不到其它理由了。

    季槐是很好很好的,他比她见过许多的人要好、要真诚,以至于最后他虽然做了她不认可的事情,她也会想念他。

    她同样必须承认,她……也很喜欢他。

    这种喜欢,并不是她喜欢逗他的喜欢,也不是单纯的对小动物一般的喜爱;她不能把它单纯归类为友谊或者亲情,这要更复杂得多,难言的部分也多。

    然而多出来的那一份是什么,她突然却不愿意想了。

    在这种思维朦胧、心绪未明的时候,她告诉自己多说无益,多想也无益,即使真相就在门背后,她也就这样松开了门把手。

    毕竟,他们真的不会再相见了。

    她呼出一口气,一捧温热的湿意拂过了脸庞很快就消散在冰凉的空气中。

    陶明安推开公寓门,反手合上,放下随身物品,洗手,处理肉菜。

    一个人生活的时候总是要随意很多,做好午饭后她干脆就着锅吃了起来。

    囫囵吃完洗完碗,她从背包里拿出手提电脑,将在发布会上就写好的初稿修改了一下发给了带教记者老师。

    做完这一切,时间也才走到了下午两点钟,陶明安斜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刷着手机,没过多久她就无聊得睡了过去。

    毕业论文已经写完了初稿,刚刚交过去的稿子也没有多少需要修改的地方,陶明安索性没有定闹钟,直接从下午两点一直睡到了黄昏退去,夜晚降临的时候。

    她迷迷蒙蒙地睁开眼,屋子里昏暗不明,她没有开灯,而是透过玻璃窗遥遥地看着深蓝的天空中挑染着一抹橘黄,没过多久,这一点儿夕阳的影子也被夜的海水冲走了。

    陶明安挣扎着爬下床,哆哆嗦嗦地裹上外套跑到厨房里煮了点速冻饺子,在这一时刻她不得不承认她无比怀念季槐温暖的肚腹和毛绒绒的、像毯子一般的雪白长毛。

    唉,别想这些有的没的了。

    趁着饺子还没煮熟,陶明安去洗了把脸,刺骨的冷水让她清醒了不少。

    她望着自己照在镜子上乱糟糟的脸,又联想到最近总是没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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