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类正常的红色。
母亲从小就教育我,不要顽皮,要注意保护自己,不要受伤!不要受伤!不要受伤!就算受伤了,立即按住伤口,过几分钟,血液就变成跟普通人一样的鲜红色了。
那时候,我单纯的以为我跟父母的不同只是在于血液的颜色。后来我才发现,区别不仅仅于此……我活了八百年了,还保持着三十岁左右的模样。而我的亲人们早已不在人世,只留下孤零零的一个人。
我曾经一度认为,自己是唯一一个拥有这样神奇的生命力的人。直到我遇到了玛利亚,那是另外一个半鬼半人的同类。那种同类之间的吸引,让我第一天就爱上了她。
冯跟随着行动小队,参与不同的任务。任务结束后,会分得一部分酬劳。酬劳的多少视任务的难易和危险程度而定。
比如在一次抢劫运钞车的行动中,菲无数次在行动前熟悉银行的地形,房屋的结构。几乎做到了闭上眼,都能在黑暗里熟练地穿过各种管道井,直到开启保险箱。
任务启动后,一切都非常的顺利,一切都和计划中的一样,天衣无缝。可是,就在一个押钞员试图反抗的时候,阿穆的枪卡壳了。已经被缴械了的押钞员瞬间抽出匕首向阿穆刺了过去。阿辽冷静地一枪击中了押钞员的脑壳。
随着脑浆迸发一地,在一群围观者惊恐的眼神注视下,四人小队平静地驾车离开。甚至,最后上车的阿辽还对着人群行了一个礼。
当晚在分享酬劳的时候,阿辽对阿穆说:今天,大难没死!运气好呀,兄弟。说着,丢给阿穆两沓厚厚的钞票。
阿穆楞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开口。阿辽接着说:今天奖励你一倍的佣金酬劳,庆祝置于死地而后生。放宽心,开心花吧。庆祝应死而未死的人生。说完,邪恶地一笑。
这天晚上,冯在营地外碰到了同样坐在草地上仰望星空的菲。
你也睡不着菲盘腿坐在草地上,仰起头对冯说。
我一直都睡不好。总是有很多噩梦伴随我入眠。经常我醒来的时候,都是一身冷汗,或者满脸的泪水。
你想起来你的过去了吗
没有。我似乎觉得我的人生永远只有一天,就是今天。即便到了明天,那又将成为另外一个今天。
不记得也好,总比我们这些总把过去的苦难忘不掉的要好。我是多么想忘记它们啊。说完菲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你为什么单名一个冯菲眨巴着大眼睛问,忽然发问
冯是我的姓。我的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忘记自己的姓。冯一本正经地回答。接着反问菲:你为什么叫菲因为父母喜欢秋天的菲花所以取名菲
你也知道‘菲’这种花我出生在一个极其寒冷的冬天。我的故乡在北方,很北很远的一个地方。听我妈妈说,她喜欢秋天的漫天遍野的金黄色菲花,咯,就像现在这个季节一样,所以给我取名字叫菲。
说到这里,菲忽然有些难过地垂下头去,眼睛里竟然闪烁着泪光。
哦,对不起,一定是这个话题让你想起过去难过的事情了。冯有些措手不及,连忙掏出手绢递给菲。
菲接过手绢,别过面庞,抹了抹眼角的泪滴。转而挤出一丝尴尬的笑容说:不怪你。是我突然想念起我的母亲,我的家人了。
从菲的讲述中,冯得知,菲是北方列姆族人。列姆族人,不论男女,从小习武,所以都骁勇善战。在现在这个乱世,也算能打下一番领地,圈地为王。
菲的家族,曾经盘踞在北部平原的要塞——恺撒城。家兵上千,甚至还拥有相当稀罕的重武器——迫击炮。
可是在菲十六岁生日的那个夜晚,毫无防备的恺撒城却被莱塞斯人给屠了城。
莱塞斯人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重型火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