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第1章
1
我有严重的皮肤饥渴症,京圈太子爷陆琛正好是能够缓解我症状的人。
于是我苦追陆琛三年,成为了人尽皆知的顶级舔狗。
凌晨三点我给他的白月光送奶茶;
暴雨天我淋着雨跑遍全城为他的白月光买网红蛋糕;
甚至陆琛生日那天,我发高烧到几乎晕厥。
而喝多的陆琛不过是勾勾手指,我便拖着发烫的身体为他和他的白月光送去海鲜粥。
所有人都说我是陆琛的一条癞皮狗。
直到在我生日那天,陆琛又一次背弃誓言,为博白月光一笑扔下我去飙车。
那天我当着所有人的面向陆琛提出了分手。
他却红着眼问我:为什么,你不是不能离开我吗
我淡淡地开口:
你不过是第二个能缓解我症状的人而已,没有资格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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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我摸着滚烫的额头,将退烧药吞下,窝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还没睡过去,下一秒就被手机铃声从睡梦中粗暴地拽醒。
是陆琛的电话。
林知夏,我肚子饿了。
我想吃你做的海鲜粥了,赶紧给我送过来,要快。
陆琛的声音带着几分醉意,应该是喝了不少酒。
我看着犯病时被自己抓的鲜血淋漓的手臂,沉默了很久。
我久久不回复他。
陆琛语气变冷,命令的口吻不容置疑。
林知夏,别闹小脾气。
好,我马上来。
我叹了口气,挣扎着起来,认命般去厨房煮了粥。
外面还下着暴雨,我顶着高烧开车。
一个小时后,浑身湿漉漉的我,抱着保温桶站在了陆琛别墅门口。
门没锁,我推门而入。
一进门屋内的音乐震耳欲聋,空气中弥漫着酒精的气息。
阿琛,你那女朋友到底什么时候到啊,我都等不及看她的反应了!
一道熟悉的娇笑声从客厅传来,我的脚步顿了顿。
这个声音,我记得。
是姜思妍,陆琛心心念念的白月光。
我深吸一口气,走进客厅,眼前的景象让我瞬间如坠冰窟。
客厅里,陆琛和姜思妍正被一群好友簇拥着。
姜思妍穿着吊带短裙坐在陆琛的腿上,一张红唇水灵灵的,娇艳欲滴。
哟,舔狗来了!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我。
陆琛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
你还真来了,不是说自己病得很严重吗
我下意识攥紧了手中的保温桶,指甲几乎嵌入掌心。
你不是说想吃粥吗我做好送来了。
而且我确实病得......
对上陆琛的目光,我将剩下的话咽进肚子里。
我努力忽略周围人异样的目光,只想完成这场
任务。
身上的搔痒越来越明显,额头有细汗渗出。
我只好用力掐着自己的掌心,直至出血。
姜思妍从沙发上站起来,摇曳着身姿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着我。
啧啧,还真听话。阿琛,你这女朋友简直就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宠物啊。
众人瞬间哄堂大笑。
甚至有人笑着问陆琛是如何让我变得这么听话的。
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有些难堪。
我求救般的看向陆琛,希望他能制止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