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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的告别。

    只是看他的样子,大概还不知道。

    3、

    告别红鞋

    离开和平饭店那天,我没回家,径直拐上了一条不熟悉的路。高跟鞋敲在石砖上,发出清脆又固执的声响,一步,一步,好像要把心里的什么东西也敲碎。夜深了,路灯出奇得多,一个接一个,把我的影子拖得很长,又在我走过后,把它迅速缩短,像个捉摸不定的鬼祟玩意儿,紧紧跟着。这双鞋,当初买它就是个错误。

    果然,走了不到十分钟,脚后跟钻心地疼。每一步都像踩在碎玻璃上。我停下来,靠着墙,感觉额头都冒汗了。附近正好有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灯火通明。我推门进去,冷气扑面,稍微缓了口气。买瓶冰水,我没立刻走,就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下来,顾不上什么体面,小心翼翼把脚从鞋里解救出来。动作慢得像拆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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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的鞋底边缘已经蹭掉了一层皮,露出底下的颜色。脚后跟更惨,磨出一圈饱满的水泡,边缘泛着血红,看着就疼。我抽出纸巾,轻轻沾了沾渗出的组织液,疼得龇牙咧嘴。这狼狈的样子,让我想起一件事。

    也是冬天,我们还没闹到最后那一步。他难得有兴致,陪我去买鞋。那家店在打折,我看中一双白色平底鞋,觉得舒服又百搭。他当时皱着眉,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穿这个走我旁边太平淡了,没气场。

    我心里有点不舒服,但还是笑了笑,听话地换了双旁边打折区的高跟鞋。试穿的时候我就知道,鞋楦太硬,皮质也硌脚,穿一天肯定完蛋。可他看着满意地点点头:嗯,这个还行。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你硬生生把自己塞进一双不合脚的鞋里,忍着疼,期望对方能看懂你的付出。但他只是低头看看鞋,评价一句漂亮或者有气场。至于你的脚疼不疼,流没流血,他好像根本没那个概念。

    后来有次去逛高级商场,穿着另一双他觉得有气场的高跟鞋。他突然问:你是不是不太会穿高跟鞋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没吭声,只是默默加快脚步走到他前面,后背挺得笔直,每一步都刻意踩稳,脚踝绷得紧紧的。他没跟上来,隔着几步远,声音飘过来:你这样走路,看着有点费劲。

    那一刻,我心里最后一丝侥幸也没了。他永远只看得到外表,看到我走路费劲,却想不到是因为鞋子挤脚,更不会问一句要不要换一双。他只关心我看起来怎么样。

    便利店的店员是个挺年轻的小姑娘,扎着马尾。她出来扫地,看见我坐在台阶上对着脚后跟发愁,又瞟了眼旁边那双惹祸的红鞋。她没多问,转身回店里,拿了片创可贴递给我。喏,先贴上吧。这种鞋看着好看,走不了远路的,容易崴脚。

    我接过来,低声道:谢谢你。

    她笑了,有点腼腆:不用谢。我妈以前也爱穿这种鞋,老说穿得好看才有气场,结果脚疼得嗷嗷叫。

    看着她,我好像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也是那样,觉得为了某些东西,疼一点不算什么,甚至有点骄傲,好像那疼痛是什么勋章。现在想想,真是傻得可以。

    我在便利店门口的长椅上坐了很久,看着天色一点点从墨蓝变成灰白,再透出微光。手机震了一下,我划开屏幕,是他朋友圈的更新。时间显示是几小时前。一张照片,角度取得很刁钻,只拍了饭桌一角,满桌佳肴,却不见人脸。只有一只吃了一半、剩下虾尾的虾,孤零零地搁在白瓷盘边缘,旁边还有几滴酱油渍。他配的文字是:旧友相聚,岁月如歌。

    我盯着那只虾,没忍住,嗤笑了一声。岁月如歌他倒真敢写。这几年明明寡淡得像碗忘了放盐的汤,偶尔掀开盖子,冒出来的也只是让人呛咳的冷烟。还旧友,不知道是哪路神仙旧友。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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