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属两百万。
余律师先是驳回了对方的无理要求。
随后指出原告方证人张山提供的视频有明显的剪辑痕迹。
要求证人拿出完整视频。
否则原告方就涉嫌诬告,张山涉嫌给原告做伪证。
刑法第305条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且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余律师复述法条的同时,目光一直死死盯住张山。
张山主打一个死不承认。
原告方拿不出完整视频,反而质问余律师凭啥判定他们诬告和做伪证。
余律师当即拿出这些天搜集的证据。
其一,原告方和证人在死者死后一直频繁利用此次事件博流量吸引眼球,大有为了圈钱而故意栽赃的嫌疑;
其二,有相关人员作证,只要死者陈少安为非意外死亡,校方就同意给原告证人张山以及和死者同寝室的其余两人秘密保研;
证人张山即将毕业且没有稳定的工作和实习,很可能为了获取保研资格而不惜做伪证;
其三,张山曾因为骚扰多名女性被拘留一个月,手机中收录了很多偷拍尾随受害者的视频,其中包括将一名六岁女童拖进巷子猥亵未遂的视频。
以上三点可以证明,证人张山有做伪证的嫌疑。
话音刚落,呆愣了半天的原告律师忽然会说话了。
打断余律师道:
且不说我方证人是否真的骚扰过别人,但是你第三点论据明显和本案无关吧
余律师兴奋到手心发颤。
她比谁都清楚张山骚扰旁人和本案无关。
她之所以提出第三条,当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乎旁听席间没有机会说话的受害者。
以及直播间内被原告卖惨蒙蔽了双眼,导致舆论一股脑抨击我爸的网友们。
这起案件最大的阻力,不止是张山。
更是张山背后操控舆论,盲目偏信原告方的网友。
我们要做的不止是让张山交出完整视频。
还有让舆论主场回到真正的受害者一方。
顺着原告律师的话头,余律师走到镜头正前方。
镜头跟随他一路偏移,对准了旁听席间的几位听众。
张山在看到那个六岁女童的妈妈出现在旁听席时。
立刻瞪大了双眼。
女童妈妈在镜头前大声控诉:
就是这个禽兽,6号下午把我女儿往偏僻巷子里拉。
要不是隔壁阿姨路过,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这种企图猥亵女童的王八蛋,有什么资格当证人!
紧接着,不等对方律师喊停。
余律师又让其余五个听众发言。
法官起初有让她们中止发言的意思。
但在听完女童母亲的控诉后,手中的法槌悬空了。
其中三位听众接连描述了张山和陈少安骚扰尾随她们的卑劣行径。
并全部拿出了有力证据。
余下两个听众则举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两件事来彰显我爸的人品。
张山彻底坐不住了。
余律师趁热打铁,再次向张山索要完整视频。
张山只能死皮赖脸地否认事实。
一边是人证物证俱全,另一边只靠甩无赖和空口白牙否认。
明事理的网友很快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这是被原告骗了。
原告律师也慌了。
只能向法官请求休庭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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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们蜂拥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