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谈
,我的天呐,第一天开业,居然如此尴尬。
”林昭小声地嘀咕道。
沈哲的脸都有些发红,默默地点了点头,暗暗发誓,今天晚上一定要做出直溜的筷子!餐厅里,饥肠辘辘的女人叉起了一块皮甲兔肉,外皮焦酥,与牙齿碰触发出动听的脆响,香嫩的兔肉一咬汁水直流,油脂的香气里透着刺喉椒的燥辣,不柴不腻,咬到骨头吃,还能品尝到渗出的髓香。
这菜确实不错,女人连连点头,忙不迭地把筷子伸向了碳烧鸟。
串烤后,本就漆黑的外表更像碳一般,看不清模样,大火烘烤让鸟的骨头都酥脆无比,咬起来嘎吱嘎吱作响,肉的纤维在高温下收缩颇有嚼劲,熔岩盐让舌尖感到微微的刺痛,秘制酱料和淡淡的松木香气增添了口味的层次感,让人回味无穷。
面包果更是口感扎实,香甜拉丝,奶味十足。
他们头一次吃这几道菜,但对这几只异种生物却是异常熟悉。
这些异种生物对弥昶城骚扰不断,不少外出居民对此十分困扰,竟没想到可以做成如此美味的食物,还这么便宜!这儿的老板恐怕不是一般人,女人对灰头土脸的林昭大大改观,人家那是低调不声张,至于这筷子嘛,就是特色!酒足饭饱后,几人离开了餐馆,并约好明天再来。
在门外张望的行人见他们心满意足地从餐馆走出,按耐不住心里的好奇也纷纷走了进去,很快餐厅里坐满了人。
林昭几个人忙活地热火朝天,翻桌的速度很快,但架不住顾客不断涌进,林昭炒菜的手累的哆哆嗦嗦,林正安整整六只手都忙不过来,沈哲感觉自己的异能都要被耗光了。
终于,在下午两点前,卖掉了最后一只兔子。
没有吃到的客人只好唉声叹气地离开了。
餐厅里一片狼藉,林正安坐在收银台双目无神地看着,根本不想收拾,沈哲看着水池里堆满的盘子,一个头两个大。
只有林昭把准备给祭的菜炒了出来,神采奕奕地回头问道:“我去看望一下大金主,你去不去?”这个财迷真是赚钱就不觉得累,还同情心泛滥,不在店里干活,也不去休息,巴巴地拿着饭菜去看那家伙干什么?沈哲朝着水池努努嘴:“还有活儿呢。
”“行,那我先走了,干不完,晚上等我回来干。
”说完,她拿着饭盒头也不回地出门了。
不是?他的意思是还有活儿,让她留下来别去了,不是让她自己去啊,喂!林昭拿着饭盒,根据祭给的地址,一路打听终于走到了他家。
那是一栋三层楼的房子,常年的风吹日晒导致墙皮变色脱落,看起来与周边的房子并无差别。
很难想象,这么一个西装革履、干净考究的大老板会住在如此平常的房子里。
门没有锁,林昭敲了几下没人回应,便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内的装潢与屋外简直天壤之别。
地上全都铺着厚厚的地毯,各色的爬藤玫瑰将墙面覆盖,纠缠的枝叶编织成了一张巨大的网,水晶吊灯折射的光芒在网中不停游走。
客厅里深绿色的丝绒沙发上,摆着几个金丝绣的靠垫,他们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蓬松,仿佛有人刚刚抚开他们的褶皱。
落地窗前的黑色钢琴静静伫立,琴盖半开。
钢琴的漆面光可鉴人,连琴键的缝隙中都洁净地不留指纹。
空气中浮动着淡淡的甜香,像是玫瑰与陈旧檀木的混合。
祭从站在楼梯上朝她招手,声音嘶哑颤抖:“上来吧。
”林昭跟着他走进了二楼的书房,不比一楼的一尘不染,书房里一片狼藉,乱七八糟的的东西扔了一地,简直无从下脚。
祭却毫不在意地从上面踩过,将桌子上的一个小纸条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