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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暗影私
    「贵族的血不会让你活得久,反而会让你si得更慢。」

    卡尔第一次学会闭气,是在被水桶倒扣在头上的那年,六岁。

    木桶的边缘还残留腐烂的鱼腥味,水里混着泥沙与冻雪。他不记得那个男人是谁,只记得那双戴着贵族戒指的手,在他挣扎时毫不迟疑地按住了桶沿。

    「你不是什麽王子,你是狗杂种。会咬人的狗要断牙。」

    那天晚上,他失去了左耳的一小块,还学会了不喊痛。

    亚兰德的北境贫民窟,名为「瘟影街」。这里没有姓氏、没有诞辰、没有神。只有屍t与野狗,还有永远兑现不了的承诺。卡尔被送来这里的那一年,王g0ng发出一道诏令:「私生子不得继承血统名分」,所有拥有王室血统的非法之子,皆被驱逐。

    他的母亲——一位侍nv,在被丢入瘟影街的第三天就染病si去。那时卡尔才五岁,跪在一具腐烂的屍t旁,看着乌鸦啄穿母亲的眼窝。

    默默地把她最後剩下的一块乾粮塞进怀里。

    他没哭。哭的人会被盯上。

    街上流传一种残忍的生存法则:「越弱的东西,si得越快。」

    十岁那年,他学会用偷来的匕首割断人的喉咙。

    那一刀没有准确cha进要害,只是划破了气管。男人用血泡泡sheny1n了一分钟才si。他浑身颤抖,却在最後把对方搜得乾乾净净——铜币、皮带、甚至靴子。从那天起,他就知道,自己不会再饿si了。

    「世界不会给你东西。你要的,必须抢。」

    十五岁那年,他在黑市角斗场连胜十一场,被地下军注意。

    他不说话,不表态,却总能赢。没人知道他练过剑。

    他靠本能、靠观察、靠经验。他总在战斗前看对手的膝盖,因为老兵膝盖旧伤多,看脚步便能预判出招。他学得b谁都快,出手b谁都狠。

    那天角斗场主开玩笑问:「你是从哪里爬出来的?王都地下室吗?」

    他低头擦去脸上的血,说了句:「不,我是从狗堆里爬出来的。」

    十八岁时,他第一次听说父王的名字。那是在一场酒馆打斗後,他意外杀了一位王室派遣的密探,从对方身上翻出一封密信——信中称他为「塞维尔之犬」,提醒应尽快清除这个「不稳定的血脉」。

    他笑了。

    他把信烧了,将骨灰收进一个小瓶子里。从那天起,他开始计画。

    从街头情报贩子、黑市商人、走私兵械、再到潜入贵族领地,他像一条从不吠叫的狼,悄无声息地t1an着仇恨,等待咬断王座的那一刻。

    「我是王的私生子,但我不姓王家的姓。」

    「我的姓氏,是用血写成的。」

    「你愿以血为笔,灵魂为纸,在无神之月写下,这就是你的愿望吗?」阵阵低语

    那晚,亚兰德王国的天,没有星星。

    卡尔静静跪在灰烬构筑的魔法阵中央,四肢张开,指尖绑着黑铁丝线,鲜血滴入符文之中。这个仪式,他等了七年,从一次偶然夺得的古老中拼凑而成。那是一本以人皮缝制的书,书脊的标题用失传的语言书写:「奈赫鲁斯之愿」。

    召唤恶魔——唯有在「无神之月」,也就是旧历十三月之夜,王国三大圣教熄灯、教钟不响之时才能进行。

    他早已准备好自己。

    「我用血召你,用名唤你……奈赫鲁斯。」

    风忽然止了。整个废墟彷佛被ch0u空,空气凝结。然後,声音来了。

    低沉、缓慢、仿佛从每一根骨头里传出:

    「好久……没有人敢叫我全名了。」

    火光自魔法阵的四周燃起,一双金se瞳孔在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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