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也骗了我十年的女人,像一条死鱼一样,被抬了出去。
看着那个我曾经称兄道弟的男人,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仓皇失措。
我感觉不到丝毫的怜悯。
我的心,早已在他们日复一日的背叛和欺骗中,变成了一块又冷又硬的石头。
法官当庭宣布,休庭。
但所有人都知道。
这场官司,我已经赢了。
而且,是以一种最决绝,最残忍的方式。
我就是要让你们,在所有曾经艳羡你们的人面前,被剥光衣服,露出最肮脏,最丑陋的内里!
这才只是个开始。
真正的地狱,还在等着你们。
6
亲子鉴定的结果,没有任何意外。
鉴定报告上那行黑色的宋体字,冰冷而清晰:
根据DNA分析结果,排除路哲为路远的生物学父亲。
一行字,宣判了我过去七年父亲生涯的死刑。
也彻底将苏晴和沈巍,钉在了耻辱柱上。
第二次开庭,气氛已经完全不同。
旁听席上的人比上次更多,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猎奇和鄙夷的复杂神情。
苏晴没有来,她的律师说她病了,精神状态很不稳定。
沈巍来了。
几天不见,他仿佛老了十岁。头发花白,眼窝深陷,再也没有了之前的意气风发,只剩下颓败和绝望。
他坐在那里,全程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
法官的宣判,没有任何悬念。
一,准予我与苏晴离婚。
二,苏晴在婚姻中存在严重过错,并且对我构成了长达七年的婚姻欺诈,因此,判定苏晴,净身出户。我们名下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成都那套价值近千万的大平层,两辆车,以及所有存款、理财,全部归我所有。
三,鉴于路远并非我的亲生儿子,我与他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抚养关系。苏晴和路远的亲生父亲沈巍,需共同返还我过去七年里,为抚养路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共计一百八十二万元。同时,赔偿我精神损失费一百万元。
当法官念到赔偿金额时,沈巍的身体,猛地一颤,差点从椅子上滑下去。
将近三百万的赔偿。
这足以让他倾家荡产。
但,这还不是结束。
离婚官司宣判后,紧接着,就是我起诉沈巍和沈婷诬告陷-害罪的案子。
有了沈巍向沈婷父亲转账二十万的关键证据,以及沈婷在重压之下,终于承认是受叔叔沈巍指使,才诬陷我的口供。
案子的结果,同样没有悬念。
法院当庭宣判:沈巍,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沈婷,因其作证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有从轻情节,免于刑事处罚,但需与其监护人一同,在市级报刊上,连续一周向我公开登报道歉。
同时,法院支持了我的民事赔偿请求,判决沈巍和沈婷的监护人,共同赔-偿我名誉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五百万元!
当法官的法槌,最后一次落下时。
整个法庭,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被这接二连三的雷霆判决,震得说不出话来。
沈巍像一具被抽走了灵魂的木偶,被法警戴上手铐,拖出了法庭。
他从我身边经过时,我甚至没有看他一眼。
这个男人,已经不配做我的对手。
他只是一个可怜又可悲的失败者。
庭审结束,我从法院里走出来。
外面阳光正好。
我看到沈巍年迈的父母,在法院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