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远在芬兰洛云琛全然不知道国内已经变天了。
他坐在一栋庄园的别墅,正在为如何带好孩子而忙的焦头烂额。
你做我姐夫!
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叉着腰,趾高气昂地看着洛云琛,软乎乎的小脸有些鼓,像咬着牙一样,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向人时像要把人萌化。
这是傅兮云第九十九次命令洛云琛做她的姐夫。
洛云琛叹息一声,把眼前这个团子一样的女孩抱在怀里,擦了擦她刚刚因为出门玩耍时不小心扑倒而弄脏的脸。
我不要。
洛云琛果断拒绝了。
傅兮云愣了一下,眼睛泛红,大声哭了起来。
我不要,我不要,我就要你当我姐夫!
刚从外下班回来的傅书仪有些头痛地看着又在哭闹的傅兮云,将她抱进自己怀里低声哄道。
姐姐,你不是很有钱吗!我命令你将他买下来当我的姐夫!
傅兮云人小鬼大,为了留住洛云琛跟她一起玩,甚至财大气粗地让傅书仪将洛云琛买下来。
傅书仪看着双颊通红的洛云琛,眼里多了几分笑意。
不好意思,洛先生,兮云她就是娇纵了些,人也比较胡闹,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洛云琛急忙摇摇头。
说实在话,他还挺喜欢傅兮云这个六岁的小女孩的。
或许是因为名字和他之前养的那只雪纳瑞一样,加上傅兮云长得很可爱,珠圆玉润,让他忍不住心生好感。
兮云,那不就是云朵吗
傅书仪见妹妹哭到困了,将熟睡的小孩交给保姆,让保姆把她带回房间。
随后看向洛云琛,温柔一笑:
我带你出去走走
两人走在一望无际的草地上,洛云琛看着无边无尽的庄严,在心里感叹一声。
真是与生俱来的差距。
洛家鼎盛的时候在京城也能算得上富有,但是在傅家面前却显得小巫见大巫了。
且不说这个庄园在芬兰的中心地段,更是称得上是天价,有钱都买不到。
云琛,刚刚兮云说的事情,你怎么想
傅书仪走到一颗大树前面,停下了脚步,转头温柔的看着他。
一双微微弯起的丹凤眼如同挂在天上的月亮,清澈的眸里荡漾着层层水波,柔和的好似要把人化开一眼,语调温和,令人百感交集。
简单的白衬衫穿在身上就如同昂贵的丝绸,衬的她身姿挺拔,淡漠如竹,就是典型的千金小姐形象。
只是洛云琛不知道傅书仪这么一个好女人,为什么偏偏喜欢上自己。
我......我没有想好。
洛云琛偏过头,强迫自己不要去看女人眼底的爱慕。
一个月前,他落地芬兰,带着身上不多的积蓄和父亲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
将父亲安顿好后,他就出来应聘工作。
人生地不熟,加上语言又不熟悉,他处处碰壁,最终找到了一份家政的工作。
说是家政,其实就是陪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玩耍而已,闲暇之余辅导一些简单的功课。
这么一个高薪而简单的工作,傅书仪明明有更好的人选,却偏偏选中了他。
后来傅兮云第一次对他说出想要他当姐夫的时候,洛云琛就明白了什么回事。
不过好在傅书仪虽对他有好感,却从未有过任何越界的行为,就连话说都客客气气的。
每天他下班都亲自开车送他回家,偶尔还会带他一起出门吃饭,逛街,看烟花。
如果说,面对一个如此温柔知性的女人的示爱,他心里没有一丝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