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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霓虹灯在玻璃幕墙上折射出迷幻的光斑,深夜的都市像永不闭合的伤口,流淌着欲望与野心。在这片被镁光灯和热搜榜统治的娱乐帝国深处,光鲜的红毯之下暗潮涌动,奖杯底座凝结着无数破碎的梦。这里是现实与虚幻的熔炉,有人踩着他人的影子登上王座,也有人在名利场的漩涡里粉身碎骨。而此刻,一个穿着褪色牛仔外套的年轻人正站在地铁口,握着吉他的指节泛白,他尚未意识到,自己即将成为搅动这片江湖的风暴中心。

    林逸出生在长江中下游的一座小城,青石巷深处的老房子里,挂着父亲留下的旧口琴。七岁那年暴雨夜,他蜷缩在被窝里听着雨点敲打瓦片,忽然发现潮湿的空气里,每一滴坠落的雨都像是跳动的音符。从那以后,巷口杂货铺的收音机成了他的音乐启蒙老师,每当邓丽君婉转的歌声从老式喇叭里流淌出来,他就会蹲在柜台边,用树枝在泥地上模仿曲谱的形状。

    十五岁生日,他用攒了三年的早餐钱,从旧货市场淘来一把缺了两根弦的木吉他。深夜的阁楼里,月光透过漏风的窗棂洒在琴弦上,林逸把课本翻过来,在背面密密麻麻写满歌词。他写老街坊的家长里短,写巷口炸油条的阿婆,写夏天傍晚突然而至的雷阵雨。这些带着烟火气的旋律,在小城的夜市和学校的文艺汇演里悄然生长,却始终困在潮湿的梅雨季节里。

    二十二岁那年的春天,林逸站在火车站台与母亲告别。母亲往他行李箱塞了六个茶叶蛋,反复叮嘱要按时吃饭。火车缓缓启动时,他看见母亲在站台上越变越小,最终成了模糊的黑点。那一刻,他突然想起自己写过的一句歌词:我要去远方,带着故乡的月光。

    初到魔都的日子像浸了水的棉被,沉重又压抑。林逸在城郊合租房的地下室找到落脚点,霉味混着墙皮脱落的碎屑在空气中漂浮。白天,他在快餐店端盘子,后厨的蒸汽模糊了护目镜;夜晚,他背着吉他辗转于各个酒吧试音,却总是因为不够商业化被拒之门外。有次在静吧驻唱,客人嫌他唱的民谣太安静,随手把啤酒罐砸在舞台上,玻璃碴溅到脚踝划出细长的血痕。

    转机发生在某个暴雨倾盆的深夜。结束了第十三家酒吧的试音失败,林逸浑身湿透地钻进地铁。空荡荡的站台里,他忽然想起白天在便利店听到的新闻——某个年轻人通过短视频一夜成名。雨水顺着发梢滴在吉他包上,他鬼使神差地打开手机摄像头,对着墙面斑驳的广告牌弹唱起新写的歌。

    《逆风飞翔》的旋律是在出租屋的蟑螂药气味中诞生的。林逸蜷缩在折叠床上,看着窗外霓虹灯在雨幕中扭曲成光斑,想起白天快餐店经理的嘲讽,想起母亲偷偷塞进行李箱的降压药,那些压抑许久的情绪突然找到了出口。他抓起吉他,用被冻疮皲裂的手指拨动琴弦,沙哑的嗓音里裹着雨水与不甘:当世界把我推向深渊,我偏要在裂缝里种满春天......

    视频上传时,他甚至没来得及修剪开头自己打喷嚏的片段。然而就是这段画质模糊、背景音混着地铁报站声的即兴演唱,在4时内突破了千万播放。网友们疯狂转发,有人说从他的歌声里听见了自己北漂三年的孤独,有人说那句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让自己辞去了讨厌的工作。音乐平台的私信爆了,经纪公司的电话响个不停,就连小城的中学母校都联系他,说要把他的照片挂进荣誉墙。

    爆红来得太快,快到林逸还没学会怎么应对闪光灯。第一次接受采访时,他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局促地揪着衬衫衣角。记者问他成名的感受,他低头盯着运动鞋上的泥点,轻声说:我只是想唱歌给世界听。这句话被剪辑成短视频再次传播,评论区里点赞最高的留言写着:这才是娱乐圈该有的样子。

    然而,在流量的狂欢背后,暗流早已开始涌动。某个深夜,林逸收到一条匿名私信:小子,想在娱乐圈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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