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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监狱的管教找到了我,转交了李明的遗物。
只有一张照片。
是女儿五岁生日时,我们一家三口拍的合影。
照片的背面,用指甲划出了三个字,歪歪扭扭,深可见骨。
对不起。
我拿着那张照片,回到空无一人的家,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
我哭的不是他的死,而是我们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和我那再也回不来的女儿。
从那天起,我接管了那个以我名字命名的基金会。
我用我的经历,去帮助更多在黑暗中挣扎的妇女和儿童。
顾总,一直默默地陪在我身边。
他为基金会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却从不干涉我的决定。
他给了我最需要的尊重和空间。
我为女儿选了一块新的墓地,在一片向阳的山坡上。
春天的时候,会开满野花。
墓碑上,我亲手刻下一行字。
来生,愿你生于寻常人家,平安喜乐,一生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