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雨滴敲打着窗户,像一支永无止境的练习曲。程煜坐在钢琴前,左手悬在琴键上方,右手无力地垂在身侧。
三年来,每个雨天都是如此——他试图弹奏些什么,最终却只能收获满室寂静和右手传来的阵阵刺痛。
窗外,五月的雨将整个城市笼罩在灰色的薄纱中。程煜起身走到落地窗前,看着雨水在玻璃上蜿蜒而下。三年前的那个雨夜,他驾驶着新买的跑车从音乐厅回家,一辆失控的卡车改变了一切。他的右手——那双被乐评家称为上帝亲吻过的手——如今连握紧一杯水都困难。
程先生,您的快递。管家在门外轻声说道。
程煜没有回头:放在桌上吧。
那是一份烫金的邀请函,封面印着国际青年音乐节的标志,在晨光中泛着刺眼的光。程煜用颤抖的右手捏着信封,指腹摩挲过那个熟悉的logo。往年的这个时候,他都是评委会主席,坐在铺着红丝绒的评委席上,用几个简短的音符就能决定一个年轻人的命运。而现在,荣誉嘉宾四个字像一记响亮的耳光。
呵。程煜冷笑一声,邀请函在空中划出一道抛物线,准确落入垃圾桶。金属桶身发出咣当的回响,在空旷的公寓里格外刺耳。
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他机械地穿上那件穿了五年的卡其色风衣,右手袖管空荡荡地垂着。门边的黑伞沾着上次出门时的雨水,握把上已经生了锈。这三年,他养成了雨天出门的习惯——只有在这样的天气里,路人才不会对一个瘸着右手的过气音乐家投来异样的目光。
中央公园在雨中变成了一幅水墨画。程煜沿着湿漉漉的梧桐小径慢慢走着,黑伞在头顶摇晃,雨滴在伞面上敲击出杂乱的节奏。突然,一阵吉他声穿透雨幕,像一把淬了毒的匕首,精准地刺入他千疮百孔的心脏。
那旋律......不可能。
程煜的伞掉在地上。雨水立刻打湿了他的白发,顺着皱纹汇成小溪。五十米外的凉亭里,一个穿红色卫衣的年轻人正在弹奏——那是他车祸后再也没能完成的《雨巷》,连他自己都记不清的第三乐章。
右手残肢突然剧烈疼痛起来,仿佛那五根被截肢的手指还在琴键上跳动。雨水混着泪水流进嘴角,咸得发苦。
程煜加快脚步,循着声音走去。在公园的露天音乐台,一个穿着红色雨衣的女孩正抱着吉他唱歌。雨水顺着她的发梢滴落,她却浑然不觉,完全沉浸在音乐中。
...在雨巷的尽头,我遗失了所有...
程煜的呼吸停滞了。这是他的曲子——《雨巷》,他车祸前创作的最后一首未完成作品,从未发表过,甚至没有给任何人看过。
女孩的嗓音清亮中带着一丝沙哑,将这首忧郁的曲子唱出了不一样的生命力。程煜站在雨中,任凭雨水打湿裤脚,直到最后一个音符消散在空气中。
稀稀落落的掌声响起。女孩鞠躬时看到了站在最远处的程煜,对他露出一个明亮的笑容。那一刻,程煜感到有什么东西在他死寂的心中轻轻颤动。
他鬼使神差地走上前去。
这首歌.....程煜的声音比想象中嘶哑,你是从哪里听来的
女孩歪着头看他,雨水从她的睫毛上滴落。我自己写的,她说,然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至少大部分是。副歌部分的旋律是梦到的,醒来后就记在脑子里了。
程煜的手指无意识地抽搐了一下。梦到的
嗯,特别奇怪对吧女孩把吉他装进防水套里,就像有人在我脑子里播放一样清晰。我叫颜夏,颜色的颜,夏天的夏。
林默。程煜脱口而出一个多年不用的名字。现在的他不配用程煜这个名字——那个名字属于舞台上的天才,不属于现在这个连琴弦都调不准的废人。
林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