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赔钱是公司的,分红是自己的
但凡有一点可能,他都不会想打官司。
于是在和公司的法务总监等商讨之后,又经过了董事会,终于定下了调子。
那就是,在这个阶段不惜代价也要调解!
只要能调解结案,那唐方镜就不能再继续做文章了。
董事长办公室内,贺浩宇看着面前的法务总监道:“怎么样了,沟通的如何?”
法务总监点点头道:“和中院那边沟通的还算比较顺利,中院愿意出面帮我们协调。”
“毕竟我们是能满足对方诉求的。”
鑫达公司想调解,但是又不想自己出面找唐方镜,于是便找中院出面。
中院这边,案子已经到了民庭法官那里,法官对这个案子同样为难。
按照新的《证券法》和相应规定,判决鑫达公司赔偿责任倒还好,难点主要在于会计师事务所。
以前是真的没有这方面的案例。
所以能调解就调解吧……
不是每一个法官都想出名,都想做那些其他法院没做过的案例。
很多人只看到了被列为指导案例或者是典型案例的情况,但这方面的案子,一旦判决没做好,那后面就很很麻烦。
有时候对方把案子打到最高法,然后最高法全面把你的判决否定,那可是直接成了反面的典型案例。
对没错,不管是指导案例还是典型案例,都会一审二审再审的所有情况都写出来,包括上级法院是因为什么理由纠正的……
这些同样都会被其他人看到。
正好,公司这边愿意调解,而且诚意很足,那自然是以调解为先的。
听到法务总监的话,贺浩宇稍微放心了点,随即道:“那准备之后的调解吧,满足对方的诉求下,再起诉也不会有什么意义。”
“另外,帝都那个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我们,你就把情况和他们说一说,这个钱肯定不能都由我们出。”
法务总监闻言道:“那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不愿意出钱调解怎么办呢?”
贺浩宇犹豫了一下才道:“把情况和他们说清楚,如果实在不愿意,那我们先解决,完了再和他们算账。”
没办法,咨询了很多律师,律师们的意思都是,会计师事务所不好说,但是根据现在新的规定,鑫达公司这边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那唐方镜发视频这个……怎么办?按照以前的那些情况来看,这个他肯定不可能答应的。”法务总监再次开口道。
他到时候可是要去谈判的,所以还是把情况说清楚比较好,不然容易背锅。
贺浩宇闻言想了想道:“到时候这样,先提一提,如果对方明确表示反对,那就让他发吧。”
“你问我,我也没什么好办法,先把眼前的困难度过再说。”
确实是无解的,在这样的当口,鑫达公司是无法阻止其他了解情况的客户起诉。
所以还是要根据情况来看。
法务总监得到了肯定答复后离开,贺浩宇随即通知财务总监,按之前的计划进行分红。
虽然面临诉讼,但分红肯定是要分的,先分了再说。
公司的债务和投资人有什么关系,我们拿分红是应得的。
举例的话又要说到某房地产公司了,一直到债务爆雷之前,依旧在不断给各个股东和高管进行巨额分红。
什么?我们欠了好多钱?那有什么关系,欠钱是公司欠的钱,分红是给我们自己分的。
到了这个时候,公司这个法律意义上的“人”,身上已经爬满了吸血鬼,正因为都知道要爆,所以都趁着没爆之前能多拿就多拿。
除此之外,趁着债务爆雷之前捐赠给其他地方的基金会等等……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