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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大的要来了!
    就这个案子,老唐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发到网上让大家一起起诉!

    根本没那个必要,明明有更好的办法,为什么还要用那些旧办法呢。

    就算他是唐方镜,凭借他的号召力想让所有的投资者一起起诉,那也不可能。

    贺浩宇猜的也差不多,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太多也太散了,可能有的人就是买个几千块,亏了也就亏了。

    再加上这几年过去,有的人甚至都已经忘了自己当初买过这个股票……没办法,这几年亏得太多了。

    只亏了一次的时候,那会记得很清楚。

    但如果一直亏……就不用想了,大a那地方,真不是普通人能玩的。

    也因此,就算老唐的号召力很强,但真的愿意做登记的人不一定会特别多。

    只不过,老唐釜底抽薪,直接要做“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第一案。

    这就是专门为证券行业维权准备的,知道那些投资者很多都懒得维权,所以就给你规定,除非声明退出,否则默认参与。

    虽然因为种种原因,现在的法律对于这个制度的规定比较模糊,但再怎么模糊,有了就能拿来用!

    这制度的好处太多了,可以直接集合所有人的力量来诉讼,就算很多投资者的标的额小,但是架不住人多啊!

    前世那个案子,涉及到了投资者五万五千多人,最后的赔偿金额为二十四亿,想象一下那有多恐怖!

    而老唐这次联系的房总,就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一个对接工作的一个副总。

    这种特别代表人不是什么机构都能担任的,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才可以。

    老唐很早之前就找到了这个公司,对方在知道他的想法后同样表示特别感兴趣。

    投资者保护公司是妥妥的大国企,事实上有资格发起这类型诉讼的,要么是大国企,要么是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机构,要么是证券交易所等设立的机构。

    总之都是有“国资背景”的,不是说随便拉一个公司出来都能起诉,毕竟你普通的公司,根本没有权利查到投资者的信息。

    对方为什么感兴趣,因为这是“第一案”啊!

    不管什么样的事,但凡是牵扯到“第一”什么什么的,都会特别吸引人。

    外加上有这位唐律师的参与和帮忙,已经把前期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就绪了,相当于路都已经走通了。

    后面只需要按照程序,把五十名以上投资者的相应材料整理之后,就可以直接嵌入“普通集体诉讼”。

    总之一句话,鑫达公司已经被盯上了!

    这方面的程序比较复杂,就是说要想发起特别代表人诉讼,先得提出普通的集体诉讼,然后在这个过程中,由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登记。

    然后,之前的普通集体诉讼就可以转变程序,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具体规定是2020年最高法发布的《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这就是为什么老唐要先提出代表人诉讼。

    和房总聊了几句之后,老唐便准备买机票去帝都了。

    虽然说现在已经把路走通了,但毕竟是“第一案”,牵扯实在是太过于重大,投资者保护公司那边的工作同样特别多。

    要通过专门的程序来查阅这个案子的投资者数量,并且计算出这些投资者们应得的赔偿金额。

    这些东西都不是他唐方镜一个人就能完成的。

    而这个公司是在帝都,所以老唐还要再去帝都一趟和对方再好好研究研究诉讼的问题。

    而在另一边,吕晓婉还是上诉了,虽然希望很渺茫,但上诉肯定要做。

    时间很快到了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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