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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老缺趾躬逢盛会
   “是的。”

    “那末准备好一切。”

    巴克斯特妈妈向那件包着纸的黑色羊驼呢衣服瞥了一眼。

    “今天晚上你们大概不回来了吧?”

    “不是‘大概’。那老熊已比我们先走了一夜的路。也许,明天晚上也不回来。也许,要过上整整一礼拜。”

    她的声音哽咽了。

    她有气无力地说:“埃士拉,——明儿是圣诞前夕啊!”

    “我没有办法。我要跟着新的足迹追去,我一定要追上它。”

    他站起来,系着他的腰带。他的眼光落到他妻子忧愁的脸上,他也抿紧了嘴巴。

    “明儿是圣诞节前夕吗?裘弟他妈,你趁着白天把车子赶到河边,就不会害怕了,这样你愿意吗?”

    “不,白天不去。”

    “那末,要是我们无法及时赶回来,你就套上马自己去。我们如果有机会,一定赶回来参加圣礼。你出去前先挤好牛奶。要是我们还是没有赶回来,你就只好在第三天早晨回家来挤牛奶。这已是我力所能及的最好安排了。”

    她眼泪汪汪,但是毫无异议地出去,把食物装进了背包。裘弟在等候机会。当她到熏房里去给贝尼取肉时,他就从木桶中偷偷舀了一夸脱玉米粉,藏在自己那只用小豹皮制成的背包里,准备给小旗当饲料。他是初次使用这只背包。他抚摩着它。它虽然不如他送给老大夫的那只白浣熊皮背包那么柔软。但那蓝色与白色的斑点,使它显得几乎跟那一只同样的漂亮。巴克斯特妈妈拿来肉,完成了准备工作。裘弟犹豫不决地站在那儿。他曾急切地盼望到河边去参加圣诞节的圣礼。现在他却要失去机会了。他妈一定高兴他留下,要是他这么干,一定会被认为是光荣的,无私的。贝尼已经背上背包,拿起了枪。一霎时,裘弟觉得他决不愿留下来过世界上的一切佳节了,因为他们是出发去杀死老缺趾啊!于是,他也将小背包压到他那穿上了温暖呢外套的肩背上,拿起他的枪,怀着轻松的心情,跟在他爸爸后面走出去。

    他们一直向北,循着足迹去找老熊在前一天晚上使他们迷失足迹的地方。小旗突然钻进矮树丛,裘弟打起了尖厉的唿哨。

    “打猎是男子汉的事业,是不是,爸?即使是圣诞节也要去!”

    “当然是男子汉的事业。”

    足迹依旧相当新鲜,使裘利亚可以毫不困难地、毫不停顿地继续追踪。足迹把他们引到他们昨天离开的地点东面不远的地方,然后突然向北拐了个大弯。

    “我们昨晚不去跟踪它,其实也不碍事。”贝尼说。“它显然上另一个地区去了。”

    那足迹又向西朝霍布金斯草原伸展,然后转入潮湿的沼泽地。追踪是困难的。老裘利亚泼拉拉地跳到水里,不时地舐着水,好似在尝那老熊的气味。它跟以前一样,又用它的长鼻子嗅着灯芯草,茫然地注视着,似乎在决定哪一面曾被那有恶臭的熊毛擦过,然后,它又继续前进。有时候,它会完全嗅不到任何气味。贝尼就会退回到坚实的地方,沿着沼泽边缘,去察看那臃肿多节的巨掌印痕出来的地点。要是他在裘利亚发现之前找到了它,他就吹起打猎号角,叫裘利亚来嗅。

    “它刚从这儿过去,亲爱的!刚刚过去!追上它!”

    列泼迈动短腿,紧跟着贝尼。小旗呢,却是到处都要去。

    裘弟急切地问:“小旗会妨碍我们吗,爸?”

    “一点也不会。一头熊在下风闻到它会理也不理,更不要说是绕个圈子来吃它了。”

    不管贝尼的心情是怎样的冷酷,这次打猎似乎又出现了以前那种乐趣。天色既晴朗,空气又清新。贝尼拍拍裘弟的背,说:

    “这不是比圣诞节的玩具娃娃更有意思吗,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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