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1]
五到百分之十的社减了产,办得不大好,这就是没有积极领导的结果。当然有少数社没有办好,减了产,也是难免的。但是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甚至有更多的社减了产,那就是问题。
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斯大林说,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5]。这一点同志们必须弄清楚。现在,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是私有制要逐步变为不合法。在三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结果就是发展少数富农,走资本主义的路。
县干部、区干部的工作要逐步转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这方面来,转到搞社会主义这方面来。县委书记、区委书记要把办社会主义之事当作大事看。一定要书记负责,我就是中央的书记,中央局书记、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县委书记、区委书记,各级书记,都要负责,亲自动手。中央现在百分之七八十的精力,都集中在办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事上。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也是办社会主义。各级农村工作部的同志,到会的人,要成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专家,要成为懂得理论、懂得路线、懂得政策、懂得方法的专家。
城市蔬菜的生产和供应,都要有计划性。大城市和新发展起来的城市,人口很集中,没有蔬菜吃,哪能行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在城市郊区,蔬菜生产搞互助组,供应不好解决,可以不经互助组,就搞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甚至搞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这个问题,可以研究一下。
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计划提出来了,今冬明春,到明年秋收前,发展三万二千多个,一九五七年可以发展到七十万个。但是要估计到有时候可能突然发展一下,可能发展到一百万个,也许不止一百万个。总之,既要办多,又要办好,积极领导,稳步发展。
这次会开得有成绩。现在不开,明年一月再开,就迟了,今年冬天就错过去了。明年三月二十六日再开会,要检查这次计划执行得怎样。这次会决定下一次会议的日期,并且决定下次会检查这次会决议的执行情形,这个办法很好。明年秋天还要开一次会,讨论规定明冬的任务。
(十一月四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谈话记录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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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这是毛泽东在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前和会议结束前夕,同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廖鲁言的两次谈话。这次会议于一九五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五日召开。
[2]“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出自《史记·淮阴侯列传》。一次汉高祖刘邦问大将韩信能指挥多少军队,韩信答:“臣多多而益善耳。”
[3]南满,指沈阳至大连铁路线以东的庄河、丹东、通化、临江、清原和沈阳西南的辽中地区。
[4]见《论语·卫灵公》。
[5]参见斯大林《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46-4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