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当复来归
冰冷的:“队里例行公干,大家不要紧张,继续享用美食就好。”
话音刚落,一个小个子少年小炮弹似的“砰”的一声撞进了何仲谙的怀里。
他没有防备,下意识地打了个趔趄。只见对方长了一双看不出情绪的笑眼,嘴里叼着的软面包“啪”地一下落到了地上:“抱歉啊,何长官。”
虽然嘴上道歉,少年的面上却是一丝歉意都没有,何仲谙哼笑一声,道:“把我的钱包还回来。”
少年眼里露出惊异,“哎哟”一声,语带讥讽地道:“人家都说久病成良医,你这被偷惯了,倒是品出点儿滋味儿来啦。”
说完少年有些不甘地从裤兜子里掏出何仲谙的钱包,还给他。
“小毛贼,你别光顾着闹,搅了别人的局。我今天没空理你,若是你想玩儿,我不介意送你去我那里吃两天免费的饭。”
少年不乐意地嘟嘟嘴:“好嘛,不闹就不闹。不过长官,你是不是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呢?听好了,我叫宋玉——”他把最后的那个名字拉得老长,“就是那个美男子宋玉,最风流倜傥的那个宋玉!”
宋玉是游走于奉天这条常年车水马龙的街道上的最不入流的一个小混混。
他擅长偷窃,从没失手过。可是他为何会盯上何仲谙,倒是令人费解。在他第四次行窃的时候,很不幸地被何仲谙发现,还被抓去了牢里。
也许何仲谙早就发现了,只是不屑于同他玩儿而已。
那时他们隔着一扇牢门,何仲谙饶有兴趣地抄手靠在墙壁上:“恕我直言,你那风流倜傥的名字,跟你的外形不是很相配。”
宋玉身材瘦小,何仲谙比他高出了一个头。不过他的脸蛋倒还算得上清秀,可他整日在外头风吹日晒,无论如何,都与“风流倜傥”四个字毫不沾边。
宋玉的眼神里充满了戏谑,“呸”的一声把嚼在嘴里的稻草吐出来。
“那也别怪我多嘴问了,光凭何长官这清风一般孱弱的身板,是怎么混到现在这种位置上的?”
宋玉早就纳闷儿了,何仲谙长了一张比女人还要好看的脸,肌肤雪白,白到耳朵轮廓上泛青的血管都若隐若现。何仲谙说话也是有气无力的,先前也听人说,他是泡在药罐里长大的。可他没到三十岁就混到了少校,若说没有一点儿能耐,宋玉打死都不信的。
为了能让何仲谙强壮些,他的上司魏司令特意送给他两房貌美如花的姨太太,美其名曰红袖添香,让她们好好照顾他。可现在看来……
宋玉上下扫了何仲谙几眼,他漂亮的眼睛下有淡淡的乌青,宋玉暗自发笑,这红袖添香的照顾,貌似没起到应有的效果。
宋玉一共被关了七天,到了第八天的时候,何仲谙亲自把他放了出来。
当初偷他的那些值钱玩意儿,都被宋玉典当换钱了。可对方似乎没有追究的意思,宋玉心里发毛,梗着脖子问了三遍:“你真的不会找我麻烦了吗?”
何仲谙扬着一张足以蛊惑人的笑脸:“小毛贼,你没听说过吗,天道好轮回。你现在欠了我的人情,说不定某天,你就还回来了。”
宋玉没想到他说的那个时刻这么快就来了。
那天下了雪,宋玉只穿了一件到处是孔、露着里面棉花的破棉袄,蹲在路边对着过路穿旗袍、披大氅的美女吹口哨。一双黑亮的皮靴突兀地闯进视线,他抬头,看见像棵树一般的何仲谙站在他面前,肩头落了一层薄薄的碎雪。
半个小时前,何仲谙刚刚处决完从西丽餐厅抓住的五个与日军勾结的内奸。
他眼睁睁看着那五个人的鲜血汇成细流,顺着白雪蜿蜒而下,内心竟没有一丝波澜。他周身散发着淡淡的血腥气及硝烟味儿,盯着宋玉说:“小姑娘,你的棉袄破了。”